?
4.3 —布, ?。 线
—
4》。.3.1 系统】线路的防《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系统线路【暗敷时?应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B1级及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
!
,
2 ! 系统线路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槽—盒保:护;
】 3 【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直接明敷
】
4.3.2【 各类管》路明敷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
,
? 1 管路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
2! 距接线》盒,0.2m处》。;
—
, 《3 管《路转:角或分?支处;
—
4】 直线段不大于】3m处
【
4.3.3 !各类管路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
《
4.3.》4 管《路经:过建、构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
!
4.3》.5: :敷设在地面上、【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做防腐【蚀、密封处理
【
4.【3.6? , 符合下列条件【时管路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 1 —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
【 2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 3 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
】
? 4 》。。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
,
4.《3,.7 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
】
4.》3,.8 槽》盒,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
《 1 槽盒!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 2 —槽盒转角或》分,支,处;
》
3】 :直线:段不大于3》m处
《
4.3【。.,。9 槽盒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
《
4.3.10 !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应】符合本标准第3【。.5节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
:
4.3.11】 , 在管内或槽盒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
《。
4.3.12】 系统应单—独布线?除设计要《求,以外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交流与直流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槽盒的同一槽【孔内
—
,
4:.3.1《3 线缆在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应在接线盒内!采用:焊接、压接、接线】端子可靠连》接
4】.3.?14 在地面【上,、多尘或潮湿场所接!线盒和导线的接【头应做?防腐蚀?和防潮处理》;具有?。。IP防护等级—要求的系《统部件其《线路中接《线盒应达到》与系统部件相—。同的IP防》护,等,级要求?
?
:
4:.3.15 从】接线盒、管路—、槽盒等处引到系统!部件的线路》当,采用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且》金属导管应入盒并】。固,定
》。
4?.3.16 【线缆跨越建、—构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
4?.3:.1:7 ?系统的布《线除应符合本—标准上述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相关规—定
《。
,
4.3》.18? 系统导线敷设结!束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且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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