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 布 【线
【
4.3.—1 系《。统线:路的防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系统线【路暗敷时应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B1级及》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
!
?
2 】系统线路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槽—盒,保护;?
《
: 3 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直《接明敷
【
4.《3.2 各类管路!明敷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 1 管路!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 2 距》接,线盒:0.:2m处;
》
!3 : 管路转角或—分支:处;
【
》。4 : 直线段不大于【3m处
】
4.3.3 】各,类管路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
《。4.3.4 【管路经过建、构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
!
,
,4.3.5 — 敷设在地面上、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做防腐蚀、密封处理!
4.】3.6 符—合下:。列条件时管路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
?。 《1,。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
?
,
2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
3 ! 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
?
!4 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
:
4.3.7】 :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
【4.3.8 槽盒!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 1 槽盒【。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
,
2 槽!盒转角或分支—处;
】 3 直线!。段不大于3》m处
4!.3.9 槽盒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
4?.3.10 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应:符合本标准第3.5!节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
?
4?.3.11 在】。管,内或槽盒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
】4.:3.12 系统应!单独布线除》设,计要求以外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交流与直流【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槽盒的同一】槽孔内
【
4.3.13 ! ,线缆在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应在接线《盒内采用焊接—、压接、接线—端子可靠连》接
4.!。3.14 在【地面上、《多尘或潮湿场所【接线盒和导线—的接头应《做防:腐蚀和防潮处理;具!有IP防护等—级要求的系统—部,件其线路中接线【盒,应达到与系统部【件相同的IP防【护等级?要,求
》
4.3.15 ! 从:接,线盒、?管路、槽盒》等处引到系统部【。件的线路当采用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且:金属导管应入盒【。并固定
《
《
4:.3:.,16 线缆跨越建!、构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4.:3.17 系【统的布?。线除应符合本标【准上述?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相关规定
!
4.3.1【8 系统导线敷】设,结束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且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