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布 — 线:
》
?4,.,3,.1 系统线路的!防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系统线路暗敷!时应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B1?级及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
《
:
》2 系《统,线路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槽盒保护;
【
,。
,
》 :3, :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直接明《敷
【4,.3:.2: :各类管路《明敷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
】1 管路》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
】。 2 《。距,接线盒0.2m处;!
:
:
《 3 管—路,转角或分支》处;
—
—4 直线段不【大于:3m处
【
:4.3.3 — ,各类管?路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4.】3.4 》管路经?过建:、,构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
】
4.3.5 敷!设在地面上、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做防腐蚀、密封处!理
?。
:
4.3》.6 符合下列】条件时管路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
, 1 —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
?
》 2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
《 3 》 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
—
》4 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
4—.3.7 —。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
4】.3:.8: 槽盒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
:
1 !槽盒: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
?
—2 槽盒转角【或分支处《;
】 3 直线】段不大于3m处
】
4.【3.:9 槽盒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
4.3—.,10 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应符合—本标准第3.5【节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
4.3】.11 》在管内或《槽盒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
】
4.?3.12 》。。 系统应单独布线除!设计要求以外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交流与直流》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槽?盒,的,同一槽孔内
!
4.3.—13 《。线缆在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应在:接线盒内采用焊接、!压,。接、接线端子—可靠连接
》
4.3】.14 在地面】上、多尘或潮湿场所!接线盒和《。导线的接头应做【防腐蚀和防潮处理】;具有IP防护等级!要求的系统》部件其线路中—接线盒?应达到与《系统:部件相同的IP防】护等级要求
】
4.3.1】5 ?从接线盒、》管路、槽盒等处【引到:系统部件《的线:路当采用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且金属导【管应入盒并固定【
—4.3.16 线!缆,跨越建、《构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4【.3.17 【系,统的:。布线除?应符合?本标准上述》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相关规定
】
》4.3.18 【。 ,系统导线敷设结束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且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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