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布? 线
—
?
4.3.】1 系统线—路的防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系统线路暗敷】时应: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B1级及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
【
》 2 —。系,统线路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或—。槽盒保护;
【
【 3 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直接明敷
【
,
4.3—.2 各》类管路明敷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
1【 , 管路?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
,
【 2 距接—线盒0.2m处;】
! 3 《管路转角或分支处】;
》
4【 直?线段不大《于3:m处
—
,
4.3.3 】各类管路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
4.3.4 管!路经过?建、:构,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
—。。。
4.【3.5 敷设【在地面上、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做!防,腐蚀、密封处理【
?
,
4.3.6【 符合下》列,条,件时管路《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
【 1 《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
?
2 】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 3 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
】
, 4》 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
4.3—。.7 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
》
,4.3.8》 , 槽盒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
1 】 槽盒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 2 —槽盒转角或分—支处:;,
《
—3 直《线,段不大于《3m处?
—4.3?.9:。 槽盒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
4.3—.10 《 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应符合本标【准第3.5节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
《
4.3《.11 《 ,在管内或槽盒—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
【
4.3.】12 系统应单】独布线除设计—要求:以,外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交流与直流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槽盒》的同一槽孔内
【
》4.3.13 【 线缆在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应?在接线盒内采—用焊:接、压接、接线端】子可靠连接
【
4.3.1!4 在地面上、多!尘或潮湿场所—接线盒和导线—的接头应做防腐【蚀和防潮处》理;具有IP—防护等级《要求的系统部件其线!。路中接线盒应达到】与系统部件》相同:的IP防护》等级要求
—
,
4.3.【15 从接—线盒、管路、—槽盒等处引到系统】部,件的线路当采—用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且金《属导管应入盒并固定!
4.3!.16 线缆跨】越,建、构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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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7 !系统的布线除应符】合本标准上》述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相关规定》。
》。
4.3.1—8 : ,系统导线敷设结束】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且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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