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施— 工
】
《
4.1— 一般规》定
:
,
4.1!.1 系统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应按本标准—附录:A划分
—。
4《.1.2 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文件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填写】有关记录
—
4.1.3! 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 1 应具备【下列: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
《
,
! 1)系统图;】
:
,。
《 —。 2)各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厅或站台的疏—散指示方案;
】
— 》 3)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
【
】 《 4)系《统控制逻《辑设:计文件
《
,
— 2 《 系统设备的—现行国家标准、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齐,全,
! 3 《设计单位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相应技术要》求
》
4【 材料、系统【部件及?。配,件齐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能够?保证正常施工
【
【 5 经检查】。与系统施工》相关的?预埋件?、预留孔洞等符合】设计:要求
—
,
《 6: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能!。够,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
》4.1.4 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
》
《
4.1.5 】系,统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监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第4.2!节的规定《和本标?准附录C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组织施工单!位对材料《、系统?部件:及配件进《行进场检查并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填写】记,录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
? 2 系】统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
3 各!工序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认可!;不合格应进—行整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
4 【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施工区域的划分、系!统的安装工序及本章!的规:定,和本标准附录C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并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填—写记录?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宜保留【现场:照片或视频记录
】
】 ,5 ?系统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
,
?。
4.1.6 【 系统?部件:的选型、设》置数量和《设置部位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
,
4.1《.7 ? 在有爆《炸危险性场所系统】。的布线和部件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