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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 【 , 工
—
:
4.—1 ?一般规定
【。
》。4.1.1 系统!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应按本标准附录A】划,分
《
4.1.2】 :。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文》件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填写!有关记录
》
4—.1:.3 ?。 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
《 1 ? 应具备下列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
! : 1)系统!图;
《
】 2》)各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厅或—站台的?疏散指示《方案;
—
【 :。 3)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
【 , 《 4)系》。统控制逻《辑设计文件
【
】2 : 系统设备的现【行,国,家标准、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齐全
《
》 3《 设?计单位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相应技术要》求
《
? 《4 材《料、系统部件及配】件齐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能,够保证?正常施工《
【 5 经检查!与系:统施工相关》的预埋件、预留孔洞!等符合设计》。要求
】 6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能够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
,
4.》。1.4 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
】。
4.》。1.:5 系《统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监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第4.2节的规】定和本标准附录【C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组织施工单位对【材料、系统部—件及配件进行进场检!查并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填—写记:录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
】 2: , 系:统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
—3 :。 ,各工序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认可《;不合?格应进行整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 4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施工【区域的划分、系【统的:安装工序及本章的规!。定和本标准》附录C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并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填写记—录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宜保留现场照—片或视频记录—
】 5 》系,统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
4—.1.6《 系统部件的【选型、设《置数量和设置部位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
4.1.7! :在有爆炸危险性场】所系统?的布线和部件—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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