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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给水排】。水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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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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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余】。热发电?给水排?水,。设计应与水泥生【产线给水排水—设计统一规》划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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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技!术改造工程》。余热发电的水源宜】在,水泥生产《线水源的基础—。上扩:。容当另?辟水源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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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余热发电生产、生】活、:消防、给水和排水】管网应与水泥生产线!对应的管网相—接
9】.1.4 —水工建(构》)筑物及生》产、生活、》消,防的给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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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供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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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余热—发电生?产用水量应满—足发电工艺要求余热!发电生活用水—量、绿化《与浇洒道《路用水量、》设计未预见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 5029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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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余】热发电供水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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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 ,附属设备冷却用水】应满足设《。备,对,水质和水温的要求冷!却,水供水系统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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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余!热发电补给水—。系统应设置流量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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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冷却构筑【物和冷却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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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冷《却塔塔间距以及与】邻近建(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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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机械通】风冷却塔的数量不】宜少:于2台总冷却水【量应满足《最,大工况下的计算【冷却水量的120%!。的要求冷却》塔风机宜选双速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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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 冷却水泵》应设:置,。备用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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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运行的》冷却水泵总流量【应满足最大工况下】冷却水量的》120%的要求水】泵扬程应满足系统最!高阻力的1》15%的要求—水,泵电机宜《变频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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