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汽轮!机设备及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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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一般规定
】
8【.1.1《 :余热发电机组容量】应根据余热》资源条件在保证水】泥窑正常生产、提】高热力系统整—体循环热《效率的前提》下确定
—
8.1.【2 汽《。轮,机宜采用凝汽—。式机组
《。
8.1】.3 《汽轮机机组可—在额定负荷的30】%~110%范围内!运行并应在额定【负荷50%以上【连续稳定运行
】。
8.1【.4 当有—2台或2台以上汽】轮机组?。时主蒸汽管道—宜采用?。切换母管制系统
】。
,
《
8.2 【给水系统及》给,水,泵
《
》8,.,2.1 余热【锅炉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给水泵
【
8.《2.2 给—水管道应《采,用母管制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给水泵吸】水侧低压给水母管】宜采用分段单母【管制:系统;
【
2 】 当给水泵出力【。与锅炉容量不匹【。配时:给水泵出口母—。管宜采用分段单母】管制系统;》当给水泵出力—与锅炉容《量匹:配时宜采用切—换母管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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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给水泵出口宜设】置再循?环,管,和再循?环母管;
》
!4 ?备用给?水泵吸水管宜位于给!水泵进口母管2【个分:段阀门之《间;:出口管道宜位于【分段压?力母管2《个分段阀门之—间或接至切》换母管上
【
8.》2.3 锅炉给】水泵总容量应—保证在任何一—台给水泵停用—。时其余给水泵的【总出力仍能满足全】部,锅炉额?定蒸发量的》120%《。
8【.2.4《 给?水泵扬程应满—足系统最大给—水压力要求并应【另,。加20%的富余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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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除氧:器及:给水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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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除氧器总出力应【按全部锅炉》最大给水量》确定
?
8.3】.,2 :。 每台?机组:宜对:应设置1台除氧【器;多台相同参【数的除氧《器宜采用母管—制系统
【
8.3.3 !给水箱?总容量应为20【min~30—min的锅》炉最大给水》消耗量
《
《
8.4 【 凝结水《系统及?凝结水泵
!。
8.4.1 ! 凝结水系统—宜采用母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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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每—。台,汽轮机?应设置?2台凝结水泵每台凝!结水泵流量应—为最:大凝结水量的1【20%
!8.4.3 凝结!水泵扬程应》满足凝结水》。系统最大给》水压力的《要求并应另加—20%的《富余:量
!8.5 《 ,。。凝汽器及其辅—助设施?
【
8:.5.1 当凝汽!器冷却水《有腐蚀性时》凝汽器?水室、管板》、管束?应采用耐腐蚀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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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凝汽器》。宜设置清洗装置
】
8.5.!3 ?缺水地区可选用空】冷式凝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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