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汽?轮机设备及系统【。
!
8.1《 一般《规定
《
8.1!.1 ? 余:热发:电机:组,容量应根《据余热?资源条件在保证【水泥窑正常生产【、提高热力》系统整体循环热效率!的前提下确定
】
8.—1.2 汽—轮,机,宜采用凝汽式机组】
8【.1.3 汽【轮机机?组可在额《定负荷的30%~1!10%范围》内运行并应在额【定负:荷50%以上—连续稳定运》行
8.!1.4 》当,有2:台或2台以上汽轮】机组时主蒸汽—管,道宜采用切换母管制!系统
【
8.2 【 给水系统及—给水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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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余热:锅炉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给水泵
!
8.2.2 】。 给水管道应采用】母管制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给水【泵吸水侧低压给【。水母管宜《采用分段《单母管制系统;【
《
2 !当给水泵《出力与锅炉容量不】匹配时?给水:泵出口母管宜—采用分?。段,单母管制《系统;当给水泵【出力与?锅炉容?量,匹配时宜采用切换】母管制系《统;
《
:。
—3 给水泵出口宜!设置:再循环管和再循【环母管;
】
? 4 —。备用给水《泵,吸水管宜位》于给水泵进口—母管2个分》。段阀门?之间;出口管道【宜位于?分段压力《母管2个分》。段阀:门之间或接》至切换母管上
【
8.2】.3 《锅炉给水泵总容量应!保证在?任何一台给》水泵停用时其余给水!泵的总出力仍能满】足全:部锅炉额定》蒸发:量的1?2,0%
》
8.2.【4 给水泵扬【程应满足系统最大给!。水压力要求并—应另加20》%的富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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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除氧器及给—水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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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除氧》。器总出力应按全部锅!炉,最大给水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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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每台机!。。组,宜对应设置1—台除氧器;多台相同!。参数的除《氧,器宜采用母管制系统!
8【.3.3 给水箱!总容量应为2—0min《~30m《in的?锅炉最大给水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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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凝:结水系统及凝—结水泵
【。
8》.4.1《 凝?结水:系统宜采用母—。管制
—。
8.《4.2 《 每台?。。汽轮机应设》置2台凝《结水:泵每台凝结水泵流量!应为最大凝结—水量的?。120?%
?
《8.4.3 凝】结水泵扬程》应满足凝《结水系统最大给【水压力的要求并应另!加20?%的:。富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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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凝汽器及其》辅助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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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当?凝汽器?冷却水有《腐蚀性时凝汽器水】室、:管板、管束》应采:用耐腐?蚀材质
《
8.5】.2 ? 凝汽?器宜设置清洗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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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 缺水地【区可选用空冷式【凝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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