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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汽?轮机设备及系统【。 ! 8.1《  一般《规定 《 8.1!.1 ? 余:热发:电机:组,容量应根《据余热?资源条件在保证【水泥窑正常生产【、提高热力》系统整体循环热效率!的前提下确定 】 8.—1.2  汽—轮,机,宜采用凝汽式机组】 8【.1.3  汽【轮机机?组可在额《定负荷的30%~1!10%范围》内运行并应在额【定负:荷50%以上—连续稳定运》行 8.!1.4  》当,有2:台或2台以上汽轮】机组时主蒸汽—管,道宜采用切换母管制!系统 【 8.2 【 给水系统及—给水泵 】 : 8.2.1  】余热:锅炉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给水泵 ! 8.2.2 】。 给水管道应采用】母管制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给水【泵吸水侧低压给【。水母管宜《采用分段《单母管制系统;【 《     2  !当给水泵《出力与锅炉容量不】匹配时?给水:泵出口母管宜—采用分?。段,单母管制《系统;当给水泵【出力与?锅炉容?量,匹配时宜采用切换】母管制系《统; 《 :。     —3  给水泵出口宜!设置:再循环管和再循【环母管; 】  ?   4  —。备用给水《泵,吸水管宜位》于给水泵进口—母管2个分》。段阀门?之间;出口管道【宜位于?分段压力《母管2个分》。段阀:门之间或接》至切换母管上 【 8.2】.3  《锅炉给水泵总容量应!保证在?任何一台给》水泵停用时其余给水!泵的总出力仍能满】足全:部锅炉额定》蒸发:量的1?2,0% 》 8.2.【4  给水泵扬【程应满足系统最大给!。水压力要求并—应另加20》%的富余量 ! 8.3 】 除氧器及给—水箱 【 , :。8.3.《1  除氧》。器总出力应按全部锅!炉,最大给水量确定【。 , ? 8?.3.2  每台机!。。组,宜对应设置1—台除氧器;多台相同!。参数的除《氧,器宜采用母管制系统! 8【.3.3  给水箱!总容量应为2—0min《~30m《in的?锅炉最大给水消【耗量 — 8.4 】 凝:结水系统及凝—结水泵 【。 8》.4.1《  凝?结水:系统宜采用母—。管制 —。 8.《4.2 《 每台?。。汽轮机应设》置2台凝《结水:泵每台凝结水泵流量!应为最大凝结—水量的?。120?% ? 《8.4.3  凝】结水泵扬程》应满足凝《结水系统最大给【水压力的要求并应另!加20?%的:。富余量 — , 8.5  !凝汽器及其》辅助设施 【 ? 8.5.1【  当?凝汽器?冷却水有《腐蚀性时凝汽器水】室、:管板、管束》应采:用耐腐?蚀材质 《 8.5】.2 ? 凝汽?器宜设置清洗装置 ! 8—.5:.3  缺水地【区可选用空冷式【凝汽: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