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汽轮:机设备及系统
】。
—
,
8:.1 一般—规定
【
8.1—。.1 ? 余热?发,电机组容量应根【据,余,热资源条件在保【证水泥窑正常生产】、提高热力系统整体!循环热效率的前提下!。确定
《
8.1.】2 ?。汽轮机宜采用—凝汽式?机组
【
8.1.3 汽!轮机机组可在额【定负荷?的30%~1—10:%范围内运》行并应?在额定负荷5—0,%以上连《。续稳定运行
【
?
8.?1,。.4 当有2台】或2:台以上汽轮机—组,时主蒸汽管道宜【。采用切换母管制【系统
】。
8.2 给】水系统及给水—泵
【。
8.2.—1 余热锅—炉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给水泵
!
8.2】.2 给水管【道应采用母管制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给?水泵吸水侧》低压给水母管宜采用!分段:单母管制系统;
】
,
》 2 当【给水:泵出力与锅炉容【量不匹配时》给水泵出口母管【。宜采:用分段单母管制系统!;当给水泵出力与锅!。炉容量匹《配时宜采用切—换母管?制系统;
】
》 3 给水—泵出口宜《设置再循环管和再】循环母管;》
】 4 》备用给水泵》吸水:管宜位?于,给,水泵进口母管2个分!段阀门之间;出口】管,。道宜位于《。分段压力母管2个】分段:阀门之间或接至切换!母管上
《
:。
8.2.3】 锅炉给》水泵总容量应保【证在任何一台给水】泵停用时其余给水】泵的总出力仍能满足!全部:。锅炉额定蒸发量【的120%
【
8.2【.4 给水泵扬程!应满足系《统最大给《水压力?要求并?。应另:。加20%《的富余量《
—。
8?.3 除氧器及】给水箱
】
8.》3.1 《 除氧器总出力【。应按全部锅炉最大给!水,量确定?
《
8.3.2 !。每,台机组宜对应—设置1台除氧器【;多台?相,。同参数?的除:。氧器:宜采用母管制—。系统
【
8.3.》3 : 给水箱总容量【应为20《min~30mi】n的锅炉最大—给,水消耗量《
?。
8.4 ! 凝结?水系统及凝结水泵】
:
—8.4.1 凝】结水系统宜采—用母管制
》。
《
8.?4,.2 ? 每台汽《轮机应设置2台【凝结:水泵每?台凝结?水泵流量应为最大】凝结:水量的120—%
:
》8.4.3 【凝结:水泵扬程应满足凝】结水:系统最大给水—压力的要求》并应另加20%【的富余量
】
8》.5 凝汽器【及其辅助设施—
【
8.5.1 当!凝汽器?冷却水有腐蚀性时】凝汽器水室、管【板、管?束应采用《耐腐蚀材质
—
》8.5.2 — 凝汽?器宜设?置清洗装置
!
:8.5.3 — 缺水地区》可选用?空冷式凝汽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