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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巡:查
【
6》.1 一般要求
!
6】.,1.1 》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应?。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或单位】实施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
—
6.1.2— ,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
6.【1,.3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位、频!次和内容巡查时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见表C.1—)巡查时发现故障】应,按第8章要》求处:理
》
6.1.4【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频次应满足下列要】。求
?
》 a) 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每:2h巡查一次的【要求视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纳入》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
:
《 : b)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巡查一】次;
《
》 ,。 c) 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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