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要求
】
,
6.1! 工作环境—要求
》。
6.【1.1 工作环】境温度范围
—
《
6—.1:.1.1 采用】氮,气作为驱动气—体的系统(装置)】-20℃~》+50℃
!
6—.1.1.2— 采用二氧化碳】作为驱动气体的系统!(装置)0℃~+5!0℃:。
! 6.?1.1.3 采】用其他惰性气—体作为驱动气体【的系统(装置)【-20℃~+50℃!
《
6.】1,.1.4 —燃气驱动型干粉【灭火系统(装置)-!20:℃,。~+:50℃?。
—6.1.2 工】作环境相对湿—度
》。
—环境温?度为40℃时的工】作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95%
—
6.1】.3: 其他要求—
》
》当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和相对湿度超】出,上述范围时应在系统!明显处标出下述【相关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也应按】。此范围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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