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2005 建标库

6.23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6.23.1  目的

      检验控制器在相对湿度高(无凝露)的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6.23.2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性能应满足5.2.2~5.2.9的要求。

6.23.3  方法

6.23.3.1  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然后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23.3.2  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2℃,相对湿度90%~95%(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稳定后再加湿),连续保持4d后,立即按6.2~6.9进行功能试验。

6.23.3.3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1h~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6.2~6.9进行功能试验。

6.23.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16838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