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2005 建标库

6.22  低温(运行)试验

6.22.1  目的

    检验控制器在低温条件下工作的适应性。

6.22.2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性能应满足5.2.2~5.2.9的要求。

6.22.3  方法

6.22.3.1  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然后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

6.22.3.2  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在20℃±2℃温度下保持30min±5min,然后,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降温至0℃±3℃。

6.22.3.3  在0℃±3℃温度下,保持16h后,立即按6.2~6.9进行功能试验。

6.22.3.4  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升温至20℃±2℃,并保持30min±5min。

6.22.3.5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6.2~6.9进行功能试验。

6.22.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16838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