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电站施工安全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04-2018 建标库

2  基本规定

2.1  现场布置

2.1.1  封闭管理是指水电工程建设施工时,利用山体、峡谷、河流、平台、沟渠、洞室等自然地貌和采用筑围墙、设围栏等工程设施警戒设卡,使施工、生产区域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并设置人员、车辆出入口处,值班保卫,不准非施工人员、设施、器材、车辆进入。施工警示标志的设立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的规定执行。

2.1.2  特殊工程包括爆破工程、拆除工程、大型设备起吊运输、混凝土浇筑、桩基、电气试验等。此类工程施工时对作业安全要求较高,施工时应在工程施工生产区域内增加安全隔离,以保证其他施工项目和人员不受影响。

2.1.9  根据小型水电站施工现场的管理需要,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规范化的安全警示标志,能够在安全施工中起到重要作用,极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变化和周围环境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在本条所明确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重要场所应确保警示标志设置规范。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于显著位置,便于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看到。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后,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并定期对其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者毁坏的标志牌应及时更换。

2.1.11  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岔路、涵洞口应设有相应警示标志,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除应设有警示标志外,还应设有安全墩、挡墙等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桥梁和隧道应根据设计用途、承重载荷、限高、限宽等技术指标设置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