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3  !热水:供应系统选择 】 —6.3.1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并】应按下列顺》序选择 !    1》  采用具》有稳:定,、可靠的余热、【废热:、地热?。当以地热为热—源时应按地》热水:的水温、水质和【水压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处理满【足使用要求; 【 ?     2【  当?日照:时数大于1400h!/a且?年,太阳辐射量大于42!00MJ《。/m:2及年极端最—低气温不低于-【45℃的《地区采用太》阳能全国各地—日照时数及年太阳】能辐照量应按—。本标准附录》H取:值; 《  》   3《  在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采用空气源热【泵; 》   》  :4 : 在地下水源充【沛、水文地质条件】适宜并能保证回灌】的地区采用》地下水?源热泵; ! ,   ? 5 ? 在沿江、沿海【、沿湖地表水—源充足、水文地质条!件适宜以及有—条件:利用:。城市污水、》再生水的地区采用地!表水源热泵;当【采用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时应经当地水务!、,交通航运等部门审批!必要时应《进行生态环境、水】质卫生方面的评估;!。 ,     !6  采用》。能保证全《。年供热的热力—管网热水; — , 《    7 — 采用区域性锅炉房!或,附近的锅炉房供给蒸!汽或高温水;—    ! 8  《采,用燃油、燃气热水机!组、:。低,谷电蓄热设备—制备的热水 】 6.3.2】。 , 局部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按下【列顺序选择 —    】 ,1,  :符,合本标准第6.【3,.1条第2款条件的!地,区,宜采用太阳能—; ? 《    《2,  在?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宜采用空—气源:热,泵; 《 :     3  !采用燃气、电能【。。作为热?源或作为辅助热【源,; 《     4 ! 在有蒸汽供给【的地方可采用蒸汽】作为热源 》 6—.3.3《  升温后的冷【却水当其水质符合本!标准第6.2.【2条规定的要求时可!作为生活用热水【 《 6.3.4  !当采用废气、烟【气、高温无》毒废液等废热—作为热媒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加热设备应防—腐其构造应》便,于清理水垢》和杂:物; 《 , ,   《  2 《 应采取措施防止】热媒管道渗漏而【污染:水质; 】     》3  应采取措施消!除废气压力波动【或除油 — 6.3—。.5  采用蒸汽】直接通?入水中或《采取汽水混合设备的!加热:方式:时,宜用于开《式热水?供,。应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  蒸汽中不得【含油质及有害—物质; 《 ?    》 2:  加热《时应采用消声—。混合器所产生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 : , , ?。  :  3  应采【取防止热水倒流【至蒸汽?管道的措《施 : 《 6.3.6  热!水供应系统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宾?馆、公?寓,、医院、养老院等】公,共建筑?。及有使用集中供【应热水要《求的居?住小区宜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 !    2  【小区集?中热水供应应—根据建筑物的分布情!。况,等采用小区共用【系统:。、多栋建筑共用系统!或每幢建筑单设系】统,共用系统水加热站】室的服?务半径不应大于5】00m; 》     !3  普通住宅【、,无集中沐浴设—施的办公楼及用【水点分散、》日用水量(按—60℃计)》小于5?。m3的建筑宜采用】局部:热水:供应系统; 】 ?  :  4  当—普通住宅、》宿舍、普通》。旅馆:、招待所等组成的】小区:或单栋建《。。筑如设?集中热?水供:应时宜采用定时【集中:。热水:供,应系统; 》 》   ?。 ,5 : 全日集中热水【。供应系统中》。的较大?型公共浴《。室,、洗衣房、厨—房等耗热量较—大且用水时》段固定?的用水部位宜设【单独的热水管网【定时:供,应热水或另》设局部热水供—应系统 》 6.—3.:7 :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分区及供水压力】的稳定、平衡应【遵循下列原则 !。 ?    1  【应与给水系统的分区!一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     》。1,)闭式热水供应【系统的各区水—加热:器、贮热水罐的进】水均:应由同区《的给水系统专管供应!; ?。   —     》 2)由《。热水箱和《热水供水泵联合【供水的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供水泵》扬程应与相》应供水范围的给水泵!压力协调保证系统】冷热水压力平衡;】  【       3)!。当上述条《件不能满足》。时应采取保证系统】冷、热水《压力平衡的》措施  !   2  —。由城镇给水》管网直接向闭—式热水供《应系统的水加热器、!贮热水罐补》水的冷水《补,水管上装有倒流防止!器时其相应供水【范围:。内的给水管宜从该】倒流防?止器后引出 【  》   3《  当给水管道的水!压变化较大且—。。用水:点要求水压稳定时宜!采用设高位热水箱重!力供:水的开式热水供应】系统或采取稳压【措施  !   4  当卫】生设备设《有冷热水混》合,器或混合龙》头时冷、热水供应】系统在配水点处应有!相近的水压 !。   《  :。。5  公共浴室【淋浴器出水水温应稳!。定并宜采取》下列措施 !  : ,      1【)采用开式》热水供应《系统; 《    】     2)给水!额定流量较》大的用水设备的管】道应与淋浴配—水管道分开; 【 , ,     【    3》)多:于3个淋浴》器,。的配水管《道宜布置成环形; ! ?       】  4)《成组淋浴器的配水管!的沿程水头损—失当淋浴器少—。于或:等于6?个时可采用每米不】大于30《0P:a;当淋浴器—多于6个时可—采,用每米?。不,大于:350Pa;—配水:管,不宜变?径且:其最:小,管径:不得小于2》5mm; 》 《        】 5)公《共淋浴室宜》采用:单管热水供应系【统或采用带定温混合!。阀的双管热》水供应系统单管【热水:供应系统应采取保证!热水:水温稳定《的技术措施当采【用公共?浴池沐浴时应设循环!水处理系《统,及消毒?设备 6!.3.8《。  水加热设备【机房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宜与给水—加压泵房相》近设置?; 《     【2  宜靠近耗热量!最大或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的最高建筑; !   【  3?  宜位于系统的】中部:; : 《    《。 4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当设有!专用热源站时—水加热设备机—房与热源站宜相邻】设置 ? 6—.,3,.9  老》年人照料设施、安定!医院、幼儿园、监】狱等建筑中为特【殊人群提供沐—浴热水的设》施应有防《烫伤措施 》 6.3】.10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热水循环!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热《水配:水,点保:证,出水温度不低—。于45℃的时—间居住建筑不应【大,于15s公共建【筑不应大于1—0s; 】   ?  :2  应合理布置】循,环管道?减少:。能,耗;:。   】  3?  对使用水—温要求不《高且不多于》3,个,的非:沐浴用水《点,当其热水供水管长】度大于?1,5m时可不》设热水回水管 ! 6.3.11!  小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热水回水!总管:和总循环水泵保证供!水总管的热》水循环其所供单【栋建筑的热水供、】回水循环管道—的设置应《符合本标准第—6.3?.12条的规定【。 : 《6.3.12—  :单栋:建筑:的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热《水回:水管和循《环水泵保《证干管和立管—中的热水循环 】 : 6.《3.13  采用干!管和立管循环的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建筑?当系:统,布置不能满足第6.!3.:10条第《1,款的要求《。。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    】 1 ? 支:管,应设自调控电—伴热:保,温;  !  :。 2  不》设分户水表的—支管应设支》管循环系统 【 ? 6.3.1—4  热《水循环系《统应采取下列—措施保证《循环效果《。 《     —1  当居住小区内!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各单栋建筑的热水管!道布置相同且不【增,加室外?热水回水《总管:时宜采用《同程布置的循—环系:统当无此条件—。时宜根据建筑物的】布置、各单体建【筑物内热水循环管】道布:。置的:差异等在单栋建筑】回水干管末》端设分循环水—泵,、温度控制或流量】控制的循环阀件 】  —。   ?2  单栋》建筑内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管宜根据】配水点的分》布布:置循:环管道 》 , , ,      —。   1《。),循,环管道同程布置; ! ?     —    2)循环管!道异程布置在—回水:。立管:上设导流循环管【件、温?度控制或流量控【制的循环阀》件,   】  3  》采用减?。压阀分区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5.10条、第】3.5?.,11条的规定外尚】应保证各分》区,热水的循环 —。     !4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循环】。管道设置应》符合本标准第6.6!.1条第6款的【规定 】  :  5 《 设有3《个或3个以上卫生间!的住宅?、酒店式公寓—、别墅等共用—热水器的局部热【水供应系统宜采取】下列措施 》。。 :   》   ?。   1)设小循】环,泵机:械循环; 【      】   2)》。设回水配件自然【循环; ! , ,      —3)热水管设自调控!电伴:热保: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