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附》录D  医》用供应装置》安全性要求 】 《。 , D.1  【医用供应装置 】 》 D.1《.1:  医用供应装置】所使用的医用—气体终端组件—、低压软管组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终端》 第1部分用于压缩!医用气体和真空的】终端YY 0801!.1:和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终端 第2》。部分用于麻醉气【体净化系《统的终端《YY 0801.2!。和,医用气?体低压软管组—。件Y:Y/T 0799】的有关规定医—用气体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5.1节和》第5.?2节的规定 】 D.1.2】  医用供应装置】所使用液《体终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快:速连接的插座和插头!均应设置止回—阀; 【     2  】用于:透,析浓缩和透析—通透的插头应—。安,装在医用供应装置上!; ?     】3  终端》所用:材料:应在按?制造商规定的操作】下,。与所使用液体相【兼容; 【  ?   4《 , 透析?。浓,缩的:快速连?接插头和插座的【内,径应为4mm—透析通透的快速【连,接插头和插座的【内径应为6mm用于!透析:。浓缩排放的快—。速插头和插座尺寸】应与其他用途的【液体不同《 ? D.》。1.3? , 医用供应》装,置的通用实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4【章的规定《 D.】1.4  医—。用供应?装置及其部》件的外?部,标记除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6.1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由主供电源!直接供电的》设备及其可拆卸【的带电部《件,应在设备主》要部件外面》设置产地《、型号或参考型号的!。标识; 《    】 2  所有电气和!电子接线图应设置在!医用供应装置—内,。。的连接处电气—接线图?应标明电压》。、相数?。及,电气回路《数目电子《接线图应《标有接线端子—数量及电线的—识别; 》     】3 : 专用设备电—源插座应《设置电源类型、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及设备名称—标识; —     4 ! 为重要《供电电路《提,供电源的电源插座】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安装规【定无安?装规定时应单独【标识;? 》 ,    5  【医用供应《。装置应按Ⅰ类、B】型设备要求设计制】造,设备及其内置—的BF?或CF类型部—。。件和输出部件的相】关标识?符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附录D中表D—2的规定; 】。     6 ! 连接辅《助等电位《接地的?。设备应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附录】。D中:表D1符号9规定的!标识符号; 】 ?    7 — 与用于肌电图、】脑电图和《心电图的病人监护仪!相,。连接:的医用供应装置【。应设置肌电图机【EMG?脑电图机EEG【心,电图机ECG或【EKG等特别应用标!识 — ,D.1.5  医用!供应装置及其—部件的?内部标记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6.!2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医用?气,。体连接点《及管:。道标识、《色标应?。符合本规范5.【2节的有关》规定; — ,。     —2,  中性线接点应】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附录D—中表D1符号8规】定的字母N及—蓝色:。色标 》 D.》1.6  医用【。供应装置液体—管道及?终端标识应符合表】D.1.6》的规定 — 【 D.1》.7  医用供应装!置的输入功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7章】的规:定 :。 》D,.1:.8  医用供应】装置的?环境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1》0章:的规定 》 D.1【.9  医》用供应装置对电击】危,险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正常或单一故!障下使用《不得发生电击危险;! —    2》  内置或安放于】医用供应装置—的照明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的有关?规定:;  】   ?3,  装置在切断【电源后通过调节【孔盖即可触》。及的电?容或电?路上的剩《余电压不应超—过6:0V且?剩余能?量不应超过2—mJ; 【     —4,  :外壳与防护罩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1?。6章的规定》且在正常操作下所】有外部表《面直接接触的防护】等级应至少为IP2!X或I?PXXB;在医用】气体、麻醉废气排放!或液体管道》系统的维《护过程?中的带电部》件的:。防,护等级不《应降低; 》 ?     5【。  隔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17】章的规定《; 【。  :  6  保护接地!、功能接地和电【位均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1【8章的规定》。医用:气,体终端不需》接地; 《 ?     7【  连续漏》电流:及病:人辅助电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1》。。9章的?规定; 【     8  !。电介质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2【0章的规定》 》 D.1.1—0 : 医用供应装置【。机械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机械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21章的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医:用供应装置在抗【撞击试验《。后带电?部分不?应外露且医用气【。体终端仍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终:端 第1《部分用于压缩医用】气体:和真空?的终端YY 080!。1,.1、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终端 第2】部分用于麻》醉气体净化系统的】终端:YY 0801.】2,的要求; —    【 2)?医用供应装置及其载!荷部件在静态—载荷试验后不应产】生永:久性变形相对于【承重表面倾斜—度不应?超过10° !   《  2  》运动部件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2【2章的规定;—    ! 3:  正常使用—时的稳?定,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24章【的规定; !     4— , 应采取防飞溅物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25?章的规定; 【  》  : 5  医用—供应装置悬挂—物的支承有可—能磨损?、腐蚀或老》化时应采取备—用安:全措施; !  :   6 》 医用供应装置每一!。音频的?噪声:峰值不应大于35d!B(A);》。除,。治疗、?诊,断或医用《供应装置调节产生】的噪声外医用供应装!置在额定频率下施加!额定电压的1.1】倍工作时所》产,生,的噪声不应超过3】0dB(A); 】 》    7  【悬挂物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28章—的规定? D.1!.11  医用供】应装置对辐射—危险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对X射线辐【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29章—的规定; 》    】 2:  对电磁兼容【性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36章的规定—且医用供应》装置在?距离0.《75m处产生—的磁通量峰-峰值】不应超过下》列数值 》  》   ?1)用于肌电—图设备时0.1×】。1,。0-6T; 】     2)!用,于脑:。电图:设备时?0.2×10-6】T; —     —3)用于心电图【设备时0.4×1】。0-6T —。 D.1【.12 《 医用供应装置中存!在可能泄漏的麻【醉混合气《体时其点燃》危险的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是》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39章~第41章!的规定 《 D—.,1.13  医【用,供应装置对超温和】。其他安全方》面危险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超温要求】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4:2章规定外灯—具及其暴露》元件温?。度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规,定的最高温度; !     2!  医用供应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以防止失《。火,危害且在正常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燃材?料温度不《得升至?其燃:点也不得《产生氧化剂; 】 ?。 ,。    3》  泄?漏,、受潮、进液、清洗!、消毒?和灭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44章的—规定; —     4】  生物《相容: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48章的规定;! 《     —5  供电电源【的中:。断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49章的规定 ! D.1.14!  医用供应装置】对危险输出》的防护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51】章的规定 —。 : , D.1《.15  医—用,供应装置非正常运】。行和故?障状:态环境试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九篇的《规,定 【。D.1.16  】医用供应装置—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医用供应装置外壳!的最低部位应—设通风开口; 【    】 2  金属—管道与终端组件连】接应采用焊接连接;!  【   3  安装后!的医用供应》装置中的控》制阀门应只能使【用专用工《具操作; !     4  !元器件组《件要求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56《章的规定外其等电】位接:地连接导线连接器应!固定: D【.1.?1,7  元器件及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医》用供应?装置的外部不应【安装可触及》的主:控开关或熔断器不】应使用带开关的【电源插座; — :     2】  主电源》。连,接器及设备》电源输入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5》7.2条的》规定; —   》  3  端子【及连接部《分的接地保》护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5【8章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固定:电源导线的》保护接地端子紧【固件不借助工具【应不能放《松,; 》。    》 ,2)保护接地—导线:。的,导电能力《不应小?于横截面2.5mm!2铜导线的导电【性能且应各自连接】到公共接地; ! :     3)外部!连,。接设备的等电—位接地连接点的【导线应?采,用横截面至》少4mm2的铜线】且,应能与等电位接【地连接导线分离;】 》   ?  :4)电源电路本【身所有保护接地导】线应连接至医用供】应,。装置中?的公共接地》公共接?地的导电能》力不应小《于横截面1》6m:m2铜?线的导?电性:能医用气体》管道不得作为公共接!地导体; 【     5】)无等?电位接?地的医用供应—装,置内的公共保护【接地本身应设置【一个横?截面不小于》16mm2接—。地端子并连接到建筑!设施内的《等电位接《地; 】  :  6)生命—支,持区域内医用气体】供应装置上应提【供医疗专用接地且连!接导体的导电能力不!应小于?横截面16mm2】铜的导电性》能, :。     】4 : 医用供应装—置内部布线、—绝缘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59.—1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医用供应装置—中,电、气应分隔—开强:电和弱电宜分隔开】;   !  2)除普通病房!外每个床位》应,至少设2个各自从主!电源直接《供电的电源插—座; 《 :。   《 , 3)通《讯线与电源电缆【或电线管、气体软】管设置?在一起时应》满足单?一故障下的电气【安全性?能;:。 《    》 4)每种管道维护!时,不,应接触到电》气系统中的带电【部分; 》  》   5)当水平安!装时液体分》隔,腔应安装在电分【。隔腔的?下方; !    6)过电】流及过电压保—护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59.3—条的规定外医用【供,应装置中脉冲继【电器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691!5,.1和现行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第57.10【条的规定 !     》5  正常》。和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元件与氧化性医【用气体和《麻醉废气排》放终端组件的距离应!至少为200mm !。 《 D.1.18【。  医用供应—装置内医用》气体管道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50℃? 医用气体软管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 ? D?.1.19  医用!供应装?置,管道泄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压缩医用气体管】道内:承压为额《定压力且《真空管道承压0.】4M:Pa时泄漏率不【得超:过0.?2,96mL/m—in: 或 0.03k】Pa·L《/min乘以连接到!该管道的终端—数量:; : 》    2 — 麻醉废《气排放管道在最【。大和最小操作—压力条件《下泄漏?均不应?超过2.《96:mL/min(【。相当于?0.3kPa·【L/mi《n):乘以此?。管道的?终端数量; 【 ,。     3】  液体管道内承压!为额定压《力1.5倍的测试】气体压力时泄漏【率不得超《过0.296mL/!min或0.03k!Pa·L/m—in乘以连接到该管!道的终端数量— , D.1.!20  医用气【。体悬:吊供应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医用气—体,悬吊供?应装置中《的医用?气体:低压软管组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医用气体低】压软管组《件YY/《T 0799—的有关规定;—   】  2  电—缆和医用气体的软】管安装在一起—时电缆应设置护套】并应采取《绝缘措施《或安装在电》线软管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