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7.3 】 ,医,用气体系统集中监】测与报警 ! 7.3.1】  医用气体系统】宜设置集《中监测与报警系【。统 【7.3.2 — 医用气体系统集】中监:测,与报警的内》。容应包括并符合本规!范第7.1.—2条~第7.1.】4条的规定 【 7.3.3! , ,监测:系,统的电路和接口【设,。计应具?有高可靠性、通【用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关键部件》。或设备?应有:冗余 【 7.3.》4  ?。监测系统软件应设】置,系统自身《诊,断及:数据冗余功》能 : : 7.3.5】  中央监测管【理系统应能与现场测!量仪表以相同的【。。精度同步记录各子系!。统连续运行的参数、!设备状态等》 7.】3,.6  监测系【统的应用《软件宜配《备实时?瞬态:。模拟:软,件可进行存量分析】和用:气量:预测等 《 : 7.3.7】  集中监测管理】系统应有参数超【限报警、事故报【。警及报警记录功能宜!有系统或设》备故障诊断》功能 】7,.3.8 》 集中监测管理系】统应能以不同方【式显示各子》系统运行《参,数和:设备状?态,的当前值与历史【值并:应能连?续记录储《存不少于一年的【。运行参数中央监测】管理:系统宜?。兼有信息《管理(MIS—)功能 《 》7.3.《9, , ,监测及?数据采集系统的主机!应设置不间断—电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