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 管道设计
4. 2. 1 纯水供、回水管路应采用架空敷设,并应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整齐美观,同时应满足施工、操作、维修等方面的要求。
4. 2. 2 管道穿过建筑物楼板或墙面时,应加套管,套管与管道间的空隙应密封。管道上的焊缝不应在套管内,距离套管端部不应小于150mm。套管应高出楼板50mm。
4. 2. 3 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或防爆墙;必须穿过防火墙或防爆墙时,应采取确保防火墙或防爆墙的既有功能又不受影响的措施。
4. 2. 4 纯水管路系统的布置应使管道系统具有必要的柔性。管路系统的热胀冷缩宜利用管道的自然形状达到自然补偿。
4. 2. 5 纯水管路系统采用独立设置的供、回水管路时,应保证每个用水点有适当的压差。
4. 2. 6 纯水管路系统的设计应避免死水滞留。死水滞留不可避免时,滞留段长度不宜大于管道公称直径的3倍。
4. 2. 7 纯水管路系统循环供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循环附加水量宜为使用水量的20%~50%。
2 纯水供水管路流速不宜小于1. 5m/s,回水管路流速不宜小于0. 5m/s。
3 回水干管末端应设置背压阀组。
4. 2. 8 纯水对微粒有要求时,管路系统中经常启闭的阀门宜采用慢开阀。
4. 2. 9 纯水管路系统供、回水管上设置的流量计,宜采用超声波流量计和涡街流量计。
4. 2. 10 纯水管路系统中需要清洗、杀菌的部位,应设置清洗接口,清洗、杀菌时不宜通过的设备或装置应设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