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业纯水系统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85-2011 建标库

4. 2  管道设计

4. 2. 1  纯水供、回水管路应采用架空敷设,并应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整齐美观,同时应满足施工、操作、维修等方面的要求。

4. 2. 2  管道穿过建筑物楼板或墙面时,应加套管,套管与管道间的空隙应密封。管道上的焊缝不应在套管内,距离套管端部不应小于150mm。套管应高出楼板50mm。

4. 2. 3  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或防爆墙;必须穿过防火墙或防爆墙时,应采取确保防火墙或防爆墙的既有功能又不受影响的措施。

4. 2. 4  纯水管路系统的布置应使管道系统具有必要的柔性。管路系统的热胀冷缩宜利用管道的自然形状达到自然补偿。

4. 2. 5  纯水管路系统采用独立设置的供、回水管路时,应保证每个用水点有适当的压差。

4. 2. 6  纯水管路系统的设计应避免死水滞留。死水滞留不可避免时,滞留段长度不宜大于管道公称直径的3倍。

4. 2. 7  纯水管路系统循环供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循环附加水量宜为使用水量的20%~50%。

    2  纯水供水管路流速不宜小于1.5m/s,回水管路流速不宜小于0.5m/s。

    3  回水干管末端应设置背压阀组。

4. 2. 8  纯水对微粒有要求时,管路系统中经常启闭的阀门宜采用慢开阀。

4. 2. 9  纯水管路系统供、回水管上设置的流量计,宜采用超声波流量计和涡街流量计。

4. 2. 10  纯水管路系统中需要清洗、杀菌的部位,应设置清洗接口,清洗、杀菌时不宜通过的设备或装置应设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