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pure water system of electronic industry
GB 50685-201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2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28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工业纯水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子工业纯水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685-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 1. 8、6. 1. 9、6. 1. 10、6. 3. 3、6. 3. 4、6. 4. 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中国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北京北方佳云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贯彻国家基本建设方针和有关环保、节水要求,在认真、全面调查我国电子工业纯水系统的设计和使用现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国内各设计院,工程公司、生产厂商和使用单位的意见,参考相关国际标准,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纯水制备工艺,纯水输送和分配,纯水回收和节水,纯水站房,药品贮存,计量和输送,控制及仪表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技术进步和具体的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积累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大道双林路251号;邮政编码:610021;传真:028-8433317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北方佳云净水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肖劲戈 路振福 樊勖昌 王凌旭 薛长立 杜宝强 路 健 崔淑洁 龙明全 马礼飞 黄汉新 周小莉 裴志华 李希云
主要审查人:周可可 林耀泽 毛煜林 罗昌贵 杨 琦 萧百宏 李春鞠 唐世权 王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