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68-2008 建标库

5.3  钢管安装

5.3.2  本规范中“圆度”是指同端管口相互垂直的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之差与管道内径Di的比值,也称为不圆度或椭圆度。

5.3.7  给排水管道钢管的对接焊口多为V形坡口,本条参考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中第5.0.5条和附录B.0.1的内容:清根即对坡口及其内外表面进行清理,应参照《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中表5.0.5的规定执行。

5.3.9  本条第5款“直管管段两相邻环向焊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来自原“规范”的第4.2.9.5条“并不应小于管节的外径”并参考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第5.0.2.1条规定,以便解决实际工程应用不同规范规定的矛盾,且避免焊缝过于集中。

5.3.17  本规范规定钢管管道焊缝质量检测应首先进行外观检验,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表5.3.2—1规定。无损检测应符合《压力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  射线检测》JB/T4730.2—2005和《压力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  超声检测》.JB/T4730.3-2005的有关规定.检测方法主要有射线检测和超声检测。本条第6款保留了原“规范”的规定,不合格的焊缝应返修.返修次数不得超过3次;相关规范规定返修次数不得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