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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管道附属《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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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给排水管道工程】中的各类《井室、支墩、雨水口!工程管道工程中【涉及的小型抽升【泵房及?。其取水口、排放口】构筑:。。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的有关规定》
8.】1.2 》管道附属构筑物【的位置?、结构类《型和构造尺寸等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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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管道附属构】筑物的施工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其:砌筑结构《、混:凝土结构《施,工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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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管道:附属构?筑,物的:基础(包括》支墩侧基《。)应建在《原状土上当原状土】地,基松软或被扰动【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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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施,工中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避免—管道:主,体结构与附》属构筑?物,之间产?生过大差《异沉降?而致使结《构开裂、变形、破坏!
8.1!.6 《管道接口不》得包覆在附属构筑】物的结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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