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管道附》属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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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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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本章适用】于给:。排水管?道工程中的》各类井室《、支墩、雨水口【。工程管道工》程中涉及《的小型抽升泵房及】其取水口、排放口构!筑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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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管道!附属构筑物的位置、!结构类型和构造尺寸!等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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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管】道附属构筑》物的施工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其砌筑结》构、混凝土结—构施工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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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管道附属构筑!物的基础(包括【支墩侧基)应建在原!状土上当《原状土地基》松软或被《扰动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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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施工中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避免管道主体结构】与附属构筑物之间产!生过大差异沉降而】致使结构《开裂、变《形、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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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 管道?。接口不得包覆在附属!构筑物的结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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