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管】道附属?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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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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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本章适用于】给排水管道》工程:。。中的各类井室、【支墩、雨水口工程管!道,工,程,中涉及的小型抽【。升泵:房及其取水口、排】。放口构筑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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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管道附属【。构,。筑,物的位置、结构类】型和构造尺寸等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8.!1.3 管道附属!构筑物的施工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其砌筑结构、【混凝土结构施—工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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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管道附?属构筑?物的基础(包括支】墩侧基)《应建在原状土上【当原状?土地基松软》或被:扰动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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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施工中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避】免管:道主体?结构与附属》构筑物之间产—生过大差异沉—降而致使结构开【裂、变形《。、破坏?
8【.1.6 管【道接口?不得包覆在附属构】筑物的结《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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