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68-2008 建标库

7.3      

7.3.1  本节适用于自承式平管桥的给排水钢管道跨越工程施工。

7.3.2  桥管管道施工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施工方法,管道安装可采取整体吊装、分段悬臂拼装、在搭设的临时支架上拼装等方法。

桥管的下部结构、地基与基础及护岸等工程施工和验收应符合桥梁工程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7.3.3  桥管工程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施工平面布置图及剖面图;

    2  桥管吊装施工方法的选择及相应的技术要求;

    3  吊装前地上管节组对拼装方法;

    4  管道支架安装方法;

    5  施工各阶段的管道强度、刚度、稳定性验算;

    6  管道吊装测量控制方法;

    7  施工机械设备数量与型号的配备;

    8  水上运输航线的确定,通航管理措施;

    9  施工场地临时供电、供水、通信等设计;

    10  水上、水下等安全作业和航运安全的保证措施。

7.3.4  桥管管道安装铺设前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管的地基与基础、下部结构工程经验收合格,并满足管道安装条件;

    2  墩台顶面高程、中线及孔跨径,经检查满足设计和管道安装要求;与管道支架底座连接的支承结构、预埋件已找正合格;

    3  应对不同施工工况条件下临时支架、支承结构、吊机能力等进行强度、刚度及稳定性验算;

    4  待安装的管节(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组对拼装及管件、配件、支架等经检验合格;

      2)分段拼装的钢管,其焊接接口的坡口加工、预拼装的组对满足焊接工艺、设计和施工吊装要求;

      3)钢管除锈、涂装等处理符合有关规定;

      4)表面附着污物已清除;

    5  已按施工方案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7.3.5  施工中应对管节(段)的吊点和其他受力点位置进行强度、稳定性和变形验算,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7.3.6  管节(段)移运和堆放,应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避免管体损伤;堆放场地平整夯实,支承点与吊点位置一致。

7.3.7  管道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架安装完成后方可进行管道施工;

    2  支架底座的支承结构、预埋件等的加工、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且连接牢固;

    3  管道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架与管道的接触面应平整、洁净;

      2)有伸缩补偿装置时,固定支架与管道固定之前,应先进行补偿装置安装及预拉伸(或压缩);

      3)导向支架或滑动支架安装应无歪斜、卡涩现象;安装位置应从支承面中心向位移反方向偏移,偏移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宜为设计位移值的1/2;

      4)弹簧支架的弹簧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弹簧应调整至冷态值,其临时固定装置应待管道安装及管道试验完成后方可拆除。

7.3.8  管节(段)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装设备的安装与使用必须符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吊运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操作技术规定;

    2  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根据施工条件计算确定;

    3  采用吊环起吊时,吊环应顺直;吊绳与起吊管道轴向夹角小于60°时,应设置吊架或扁担使吊环尽可能垂直受力;

    4  管节(段)吊装就位、支撑稳固后,方可卸去吊钩:就位后不能形成稳定的结构体系时,应进行临时支承固定;

    5  利用河道进行船吊起重作业时应遵守当地河道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水上作业和航运的安全;

    6  按规定做好管节(段)吊装施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3.9  桥管采用分段拼装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空焊接拼装作业时应设置防风、防雨设施,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  分段悬臂拼装时,每管段轴线安装的挠度曲线变化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管段间拼装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口组对及定位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不得强力组对施焊;

      2)临时支承、固定措施可靠,避免施焊时该处焊缝出现不利的施工附加应力;

      3)采用闭合、合拢焊接时,施工技术要求、作业环境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方案要求;

      4)管道拼装完成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承、固定设施;

    4  应进行管道位置、挠度的跟踪测量,必要时应进行应力跟踪测量。

7.3.10  钢管管道外防腐层的涂装前基面处理及涂装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