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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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施工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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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从《事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3.!1,.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体系制订各项】施工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
】3.1?.3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界域内地下管【线等:构(建)筑》。物资料、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沿线【调查: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3.】1.4 施工单】位应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实行自?审、会审(交底)】和签证制度发现【施工图有疑问—、差错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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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关键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有,变更时要《办理变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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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施工临时!设施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并有总体布】置方案对不宜间【断施工的项目应有备!。。用动力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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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施工—测量应实行施工单】位复核制、监理单】位复:测,制填写相关》记录:并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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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交桩施—工单位对《所交桩进行复核测量!;原测桩有遗失或变!位时应及时》补钉桩?校正并应《经相应的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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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不易《被扰动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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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必须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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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不开【槽施工管道沉—管、:桥管等工程的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应!根据施工方案进行】设置:并及时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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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对既!有管道、构》(,建)筑物与拟建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必《须校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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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8的规定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和城【市测量规范》CJJ 8的—有关规定;对有【特定要?求的管道还应—遵守其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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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 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10 现场!配制的混凝土—、砂浆、防腐—与,防水:涂料等工《程材料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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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所—。用管节、半成—品、构(配)件等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损坏、锈蚀或—。。变质:
3.1!。.12 《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1.13 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施工对【不开槽施工、过【江河管道或深—基槽等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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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 在质量检】验、验收《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必须】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承担材《料和设备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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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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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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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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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 管道附—属,设备:安装前应对有关【的,设备基础、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高程:、尺寸?等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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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7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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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8 【工程应?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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