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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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施工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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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从事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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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体系制—订各项施《工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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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界域—内地下?管线等构(建)筑】物资料、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沿线调查》。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3】.1:.4 ? 施:工单位应《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实行【自审:、会审(交底)和签!证制度?发现施?工图:有疑:问、差错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
3.1!.5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关键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有—。变更时要办理变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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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 施工临时》设施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并有总体【布置方案对不—宜间断施工的项目应!。有备用动力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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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施工测量应实行施工!单位复核制、监【理单位复测制填写】。相,关,记录并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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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交桩施工单—位对所交《桩进行复核》测量;原《测桩:有遗失或《变位时应及时补钉桩!校正并应《经相应的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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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不易被扰动!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 : :3 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必】须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 4》 :不开槽施工》管道沉?管、桥管等》工程的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应根》。据施:工方案进行设置并及!时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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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既有管道【、构(建《)筑物?与拟建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必须校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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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8的规定》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和城市测量规范C!JJ ?8的有关规定;对有!特定要?。求的管道还应遵守】其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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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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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现场配制的混凝土、!砂浆、防腐与防水】涂料等?工,。程材料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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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所》用管节?、半成品、》构(配)《件等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损坏、锈蚀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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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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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施工对?不开槽施工》、过:江,河管道?或深基槽等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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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 在质】量检验、验收—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必须—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承《担,材料和设《备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3.】1.15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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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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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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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 管道【附,属设备安装前应对有!关的设备基础、【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高程、—尺寸等进行复核【
3.】1.17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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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8 工程应—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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