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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构,件,加,工
5.!3.1 《 门窗构件应依据加!工图加工加工—精度: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构件上的孔位加工可!采用:。划线样板《、钻模、多轴钻【床、加工中》心等进行孔中心【允许偏差为±0.5!m,m,孔距允许《偏差为?±0:.,5m:m累积偏差不—应大于±1.—0mm
【
2【 :沉头螺钉《。用沉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沉头螺—钉用沉孔《。。GB ?15:2.2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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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圆柱头、螺》栓用沉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圆】柱,头、螺栓用》沉孔:GB 152.【3的规定
!。
5.3.2 【 门窗构件》的,铣削和冲切槽、【豁、榫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构件铣槽—(,冲切)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1的要求(见图5】.3.?2-1);》
表【5.3.2》-1 铣槽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
—
图5.3》.2-1
】
—2,。 构件铣豁—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2的?要求(见图5—.3.2-2)【;,。
—表5.3.2—-2 铣》豁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
】。
图《5.:3.2-2
!
3 】 构件铣榫》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3要【求,(见图?5.:3.2-《3)
—
表5《.3.2-3 【 铣榫尺寸允许偏差!。(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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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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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实木、铝木复】合门窗木构件—。的木材属天然材质】有死节、虫眼、【。裂缝、树脂》道外露的《缺,陷时允许修补可【。修补条件和》措施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
表5.—3.3 实木【、铝木复合类门窗】木构:。件,的木材缺陷修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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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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