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构件加工
—。
,
5《.3.1 门窗构!件应依据加》工,图加工加《工精度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构件上的【孔位加?工可采用划线样板】、钻:模、多轴钻床—、,加工中?。。心等进行孔中心允许!偏差为±0.5mm!孔距允许偏差为±0!.5mm累积—偏差不应大》于±1?.0mm
》。
,
,
:
, 2 【沉头螺钉《用沉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沉头螺钉】用沉孔GB —152.2的规定
!
!3, 圆柱头、螺栓用!沉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圆》柱头、螺栓用沉孔】GB 152.【3的规?。定
《
?5.3.《2 门窗构—。件的铣?削和冲切槽、豁、榫!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构件铣?槽(冲切)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1的要求(见!图5.3.2-1)!;
表5!.3:.2-1 铣槽】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
图5.3!.2:-1
?
【 2 构件【铣豁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2》的要求(见图5【.3.2-2)【;
—
,表5.3《.2-2《 铣?豁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
,。
:
【
,
图5.3.2】-2
】 《。3 : 构件铣榫》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3】要求(见《图5.3.2-3)!
?
表5.3.】2-3 铣榫尺寸!允许:偏差(?mm:)
《。
:
图】5.3.2-3
】
》5.3.《3 实木》、铝木复《合门窗木构件的【木材属天然材质有死!节、虫眼、裂缝、】。树脂道外露的缺陷】时允许修补可修【补条件和《措施: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 实》木、铝?木复:合类门窗木构件的】木材缺陷《修补: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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