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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构,件,加,工 5.!3.1 《 门窗构件应依据加!工图加工加工—精度: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构件上的孔位加工可!采用:。划线样板《、钻模、多轴钻【床、加工中》心等进行孔中心【允许偏差为±0.5!m,m,孔距允许《偏差为?±0:.,5m:m累积偏差不—应大于±1.—0mm 【     2【  :沉头螺钉《。用沉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沉头螺—钉用沉孔《。。GB ?15:2.2的规定 】 :  ?   3  —圆柱头、螺》栓用沉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圆】柱,头、螺栓用》沉孔:GB 152.【3的规定 !。 5.3.2 【 门窗构件》的,铣削和冲切槽、【豁、榫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构件铣槽—(,冲切)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1的要求(见图5】.3.?2-1);》 表【5.3.2》-1  铣槽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 — 图5.3》.2-1 】     —2,。  构件铣豁—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2的?要求(见图5—.3.2-2)【;,。 —表5.3.2—-2  铣》豁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 】。 图《5.:3.2-2 !     3 】 构件铣榫》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3要【求,(见图?5.:3.2-《3) — 表5《.3.2-3 【 铣榫尺寸允许偏差!。(mm) 】。 : , 图5.】3.2-3 】 , 5.《3.3?。  实木、铝木复】合门窗木构件—。的木材属天然材质】有死节、虫眼、【。裂缝、树脂》道外露的《缺,陷时允许修补可【。修补条件和》措施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 表5.—3.3  实木【、铝木复合类门窗】木构:。件,的木材缺陷修补措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