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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建》筑照明与《配电节能设计审查】
7.】5.1 根据建】筑所属类型检查其照!明功:率密度是否符—合本标准6.3.】2条的规定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
7.5.!2 : 根:。据本标准6.3.4!~6.3.6条的】规定对照明设计选用!的照明灯具、照明】。。光源、镇《流器进行审查判定是!。否,符合本?标准相应条款的规定!如不符合《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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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 根据本标准6.】3.7条《的规定?。对照明控《制,系统采用的各项节能!措施进?行审查判定》是否符合本标准相】应条款的规定—如不符合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
7.【5,.4 检》查计算?书是否与平面—设计:和节能?备案表一致如不【符合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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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 !材料表中是否对照明!。节能:产品的节能参数(】如光:源功率、显色性、光!通量等)有明确要求!满足产品采购需要如!不符:。合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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