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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建筑》照明与配电节能【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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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根据建筑所属—类型检查《其照明?功率密度《是否符?合本标?准6.3.2条【的规定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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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根据本—标准6.3.4【~6.3.6条的规!定,对照明设计选用的照!明灯具、照》明光源、镇流器进行!审查判定是否符【合本标?准相应条款的规【。定如:不,符合: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
【7.5.3 — 根据本标准6.】3.7条的》。规定对照明控制系】统采用的各项节能措!。施进行审查》。判定是否符合本【标准相应条款的【规定如不符》合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
7.5.!4 ?。检,查,计算书是否与平面】设计和节能备案【表一致?如,不符合?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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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 :材,料表:。中,是否对照明节能【产品的节能》参数(如光》源,功率、?显色性、光》通量等)有明—确要求满足产—品采购需《要,如不:符合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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