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
:
6!.,1 : 一般规定
【
:。
6.1.】1 污水处理【厂污水和污泥处理系!统的:构,。筑物工程包括
【
?
1【 污水处理构(建!)筑物包《括,泵房、格栅间—、沉砂池、初—沉淀:池、二次沉淀—池、生物《池、过滤《池、:消毒池、加》药间、除臭》单元:、曝气池、》调节池?、生物?反应池、氧化沟、】稳定塘等
!。
? 2 污泥处】理构(建)筑物包】括污泥池、》厌氧:消化:池、污泥处理—厂房:、浓缩池、消化【池、贮泥《池、污泥好》氧发酵槽、除臭【池/罐、烟囱等【
》
》3, , 附:属结构包括》计量槽、分配井、排!。水口:、扶梯、防护—栏、平台、集水槽】、堰板、《斜板、支架、—闸槽等
》
6.—1,.2 本条—规定了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工程验收应—检查的文件
!
7 !。其他有关文件指中】间验收记录、施工专!项方案?、改扩建的相关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