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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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6.1.1》 污水《处理厂污水和污泥处!理系:统的构筑物工程【。包括:
! 1: 污水处理构(建!。)筑:物包括泵《。房、:格,栅间、沉砂池、初沉!淀池、二次沉淀池】、生:。物池、过滤》池、:消毒池?、,。加药间、除》臭单元、曝气—池、调节《池、生物反应池、】氧化沟、稳》定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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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污泥处理构(建【)筑物?包括污泥池、—。厌氧消化池、污泥处!理厂房、浓》缩池、消化池—、贮泥池、污泥好氧!发酵槽、除臭池/】罐、烟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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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附属结构包括计!。量槽、分配井、排水!口、扶梯、防护栏、!平台、集《水槽、堰《板、斜?板、:支架:、,闸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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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本条规定了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工【程验收?应检查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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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其他有关【文件指中间》验收记录、施工【专项方?案、改扩建的相【关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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