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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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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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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污水处理!厂污水?和污泥?处理系?统的构筑《物工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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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构(—建)筑物包括泵房】、格栅间、沉砂【。池、初沉淀池、【二次沉淀池、生【物池、过滤池、消毒!池、加药《间、:除臭单元、》曝气:池、调节池、生【物反应池、氧—化沟、稳定塘等【。
【 2 污泥处!理构(建《)筑物?包括污?泥池、厌氧消化池、!污,泥处理厂《房、浓缩池、消化】池,。、贮泥池、污泥好氧!发,酵槽、除臭池/【罐、烟囱《等
【 3 【附属结?构包括计量槽、【分配井、排水—口、扶梯、防护【栏、平台、集—。水槽、堰《。板、斜板《、支架、闸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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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本条规定了】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工程验—收应:检查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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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其他有关文件指!中间验收记录—、施:工专项方《案、改?扩建的相关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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