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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节能设计【 : 4.1 】 一般规定 — 4—.1:.1  供暖系【统和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并应作】为选择?末端设?备、确?定管道规格》、选择冷《。热源设备《容量:的基:。。本依据? 》 ,4.:1.2  住宅供暖!和,空气调?节的室内《和室外设计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及其他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 4.1.】3  居《住建筑的供》暖、空?。调方式及其》热源、冷源》选择应根据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的高效?率应用?、用户对供暖空调预!期费用的《可,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住宅!。不,宜采用集中》空调系统 【 4.1—.4  居住—建,筑集中供《热热源?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有可供利用—的废:热或工厂余热的区】域应优先采用废热或!工厂余热《 :   2 】 不具备1款的【条件但有城》。市或区域热》网,的地区宜《。优先采?用城市或区》域热网 !  3  有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宜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4】.1.5  集【中空调系统的冷源】。和,空调系统的选—择、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的有关规定!执行 4!.1.6 》。 ,。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供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的供暖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对用热规律不【同的:热用:户在供暖系统中【宜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计时应为热用户能够!实现:分别调控《和计量创造条—件 》 4?.1.7 》 除无集中热源【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外在?设计时不应》采用直接《电热供暖设备作为】居住:建筑供暖的主体热】源 【 , ,。1  ?无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居住建筑;】 ?。   2—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昼?间用电高峰时段【启用的居住》建筑 4!.1.8  —在,冬季设?计工况下当空—气源热泵机组运【行,性能系数(C—OP)低于下列【数值:时不宜?采用其作为冬季供】暖设:备 》   1  【。冷,热,风机组1.8—0;:。 《   《2  冷热》水机组?2.00《  【 注冬季运行性能系!数是指设《。计工况时的性能【系,数即冬季室外—侧温:度为:供,暖计算温度》或空调计算温度【条件下达《到设计?需,求的:机组供热量(—W)与机组》输入功率(》W)之比 》 4.1】。.9  集中供【热系统?应有可靠的水质保】证措施 《 4.【1.10《  采用集》中供暖或《集,中空调系统》。选,配水系统的循环水泵!时应:计,算供暖系统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或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耗电输冷(热—)比EC《(H)?R并应标注在—施工:图,的设计说明中E【HR或EC(H)】R值应符合下式要求!。 【 式—中G每台运行—水泵:的,设计:流量(?m3/h《),; 【   H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扬!。程(m水柱);【 ? ?   ηb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工作点!。的效率?; ?    Q设!计热负荷或冷负【荷,(kW); 】  《  △T规定的【供回水温差》按表4?.1.10-1【取值(℃);— : 《   ?A与水泵流》量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2取:值; —。 ,    《B与机房及用—户的水?阻力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3取值; —    ∑L!管网主干线长度(包!括供回水管)—(m)?; 【   α与∑L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4取值 !   注管网主【干线长度∑L如下确!定,  【  1.供》暖系统按《室外主干线长度计】。算   ! ,2.空调《水系统为从冷热【机房至该系统最【远用户?的供回水干管总【输送:长度;当管》道设于大面》积单层或多层建【筑时可按《机房出口至最—远,端,空调末端的管道【长度:减去100m确【定 表4!.1.10-1 】 △T取《值表 ! 表4【.1.10-2【 A取值表 — 【 : :  注?不同流量的水泵并联!运行时按单台最大】流量:选取 《 表4.1】.1:0-3  》管道系统《的,B取值表 !   !。注1.多级泵—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5; !。  :  2.多》级泵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4 【表4.1《.10-4管道系统!的α取值和计—。算式 ? 【 , 4.1.11! , 集中供《暖和集中空调系统必!须设置热量计—量装置并满足—下列规定 》   1 ! 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供热量应采用热量!表或热量测量—装置:。进行计量检测 】   2  !居住建筑应以楼栋】为对象设置热量表】并以此作《。为热量结算点;【住宅分户热计—量应采取《以楼栋为热量—结算点?每户热分摊的方法 ! 《。   3  热【计量(热《分,摊,),装置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供热计量应》用技术规程(—JGJ 173)和!。相关北京《。市地方标《准执行 — ,。 4.《1.12  居住建!筑室内主《要,供暖和空调设施【应设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 !4.1.《13  《管道绝热《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也》可按本规范附录F选!用采用其他保温材】。料或其?导,热系数与附》录F中数值差异较大!时最:小保温厚度》。。应,按下式修正 ! δ'min=λ!',mδ:min?/λm? (4.1.—13) 【 式中  δ【'min修》正后的最小》保温层厚《度(m?m); 【    δ—min附《录F中最小保—温层厚度(》mm); 【    λ'】m实际选用的—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    λm【附录F中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