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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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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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供暖系【统和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并应作】为选择?末端设?备、确?定管道规格》、选择冷《。热源设备《容量:的基:。。本依据?
》
,4.:1.2 住宅供暖!和,空气调?节的室内《和室外设计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及其他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
4.1.】3 居《住建筑的供》暖、空?。调方式及其》热源、冷源》选择应根据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的高效?率应用?、用户对供暖空调预!期费用的《可,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住宅!。不,宜采用集中》空调系统
【
4.1—.4 居住—建,筑集中供《热热源?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有可供利用—的废:热或工厂余热的区】域应优先采用废热或!工厂余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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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具备1款的【条件但有城》。市或区域热》网,的地区宜《。优先采?用城市或区》域热网
! 3 有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宜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4】.1.5 集【中空调系统的冷源】。和,空调系统的选—择、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的有关规定!执行
4!.1.6 》。 ,。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供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的供暖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对用热规律不【同的:热用:户在供暖系统中【宜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计时应为热用户能够!实现:分别调控《和计量创造条—件
》
4?.1.7 》 除无集中热源【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外在?设计时不应》采用直接《电热供暖设备作为】居住:建筑供暖的主体热】源
【 , ,。1 ?无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居住建筑;】
?。
2—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昼?间用电高峰时段【启用的居住》建筑
4!.1.8 —在,冬季设?计工况下当空—气源热泵机组运【行,性能系数(C—OP)低于下列【数值:时不宜?采用其作为冬季供】暖设:备
》
1 【。冷,热,风机组1.8—0;:。
《
《2 冷热》水机组?2.00《
【 注冬季运行性能系!数是指设《。计工况时的性能【系,数即冬季室外—侧温:度为:供,暖计算温度》或空调计算温度【条件下达《到设计?需,求的:机组供热量(—W)与机组》输入功率(》W)之比
》
4.1】。.9 集中供【热系统?应有可靠的水质保】证措施
《
4.【1.10《 采用集》中供暖或《集,中空调系统》。选,配水系统的循环水泵!时应:计,算供暖系统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或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耗电输冷(热—)比EC《(H)?R并应标注在—施工:图,的设计说明中E【HR或EC(H)】R值应符合下式要求!。
【
式—中G每台运行—水泵:的,设计:流量(?m3/h《),;
【 H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扬!。程(m水柱);【
?
? ηb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工作点!。的效率?;
?
Q设!计热负荷或冷负【荷,(kW);
】
《 △T规定的【供回水温差》按表4?.1.10-1【取值(℃);—
:
《 ?A与水泵流》量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2取:值;
—。
,
《B与机房及用—户的水?阻力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3取值;
—
∑L!管网主干线长度(包!括供回水管)—(m)?;
【 α与∑L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4取值
!
注管网主【干线长度∑L如下确!定,
【 1.供》暖系统按《室外主干线长度计】。算
! ,2.空调《水系统为从冷热【机房至该系统最【远用户?的供回水干管总【输送:长度;当管》道设于大面》积单层或多层建【筑时可按《机房出口至最—远,端,空调末端的管道【长度:减去100m确【定
表4!.1.10-1 】 △T取《值表
!
表4【.1.10-2【 A取值表
—
【
:
: 注?不同流量的水泵并联!运行时按单台最大】流量:选取
《
表4.1】.1:0-3 》管道系统《的,B取值表
!
!。注1.多级泵—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5;
!。 : 2.多》级泵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4
【表4.1《.10-4管道系统!的α取值和计—。算式
?
【
,
4.1.11! , 集中供《暖和集中空调系统必!须设置热量计—量装置并满足—下列规定
》
1 ! 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供热量应采用热量!表或热量测量—装置:。进行计量检测
】
2 !居住建筑应以楼栋】为对象设置热量表】并以此作《。为热量结算点;【住宅分户热计—量应采取《以楼栋为热量—结算点?每户热分摊的方法
!
《。
3 热【计量(热《分,摊,),装置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供热计量应》用技术规程(—JGJ 173)和!。相关北京《。市地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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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2 居住建!筑室内主《要,供暖和空调设施【应设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
!4.1.《13 《管道绝热《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也》可按本规范附录F选!用采用其他保温材】。料或其?导,热系数与附》录F中数值差异较大!时最:小保温厚度》。。应,按下式修正
!
δ'min=λ!',mδ:min?/λm? (4.1.—13)
【
式中 δ【'min修》正后的最小》保温层厚《度(m?m);
【
δ—min附《录F中最小保—温层厚度(》mm);
【
λ'】m实际选用的—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
λm【附录F中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