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节能设计【
4【.1 ? 一般规定
!
4.1.1 】 供:暖系统和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并应作为选》择末:端设备、确定—管道规?格、:选择冷热源》设备容量《的基本依据》
:
4.—1.2? 住宅供暖和【空气调节《的室内和室外—设计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及其—他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
4.1】.3 居住—。。建筑的供暖、空调方!式及其热源、冷源选!择应根据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的高效率》应用、用户对供【暖空调预期》费,用的可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住《宅不宜采用集中【空调:系统
】4,.1:.4 ? 居住建筑集中供】热热源?。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有可!供,利用的废热》。或工厂?余热的区域应—优先采用废热或工】厂,余热
?
》 2 不具备1!款的条件但有—城,市或区域热网的地区!宜优:先采用城市或区【域热网?。
?
:
3 有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宜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
4.1.》5 集中空调【系统:的,冷源和空《调系统?的选择、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的有关规定执—行
》
4.1.6 】 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供,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的供暖》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对用热规律不同【的热:用户在供暖系—统中宜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计时应为热用户能够!实现分别调控和计】量创造条《件
》。
:4.1.7 【除无集中热》源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外在—设计时不应采用直接!电热:供暖设备作为居住建!筑供暖的主》体热源
】
1《。 无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居住建筑—。;
《
2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昼间用电》高峰时段启用的【居住建筑
【
4《。.,1.:8 在冬季设计】工况下当空》。气源热泵机》组运行性能系—数(C?OP)?低于:下列数?值时:不宜:采,用其:作为冬季供暖设备
!
《
, 1 》冷热风机《组1.8《0;
?
,
?
2 —冷热水机组2.0】0
:。。
?
注冬季运】。。行性能系数是指设计!工况时?的性:能系数即冬》季室外侧温度—为供暖计算温度【或空调计算温度【条件下?达到设计需求的【机组供?热量(W)与机【。组输入功率(—W)之比
—
:
4.1.—9, , 集中供热》系统:。应有可靠的》水质保证措施
【。
》4.1.10 采!用,集中:供暖或集中》空调:系统选配水系统的循!环水泵时《应计:算供:暖系:统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或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耗《电输冷(热)比E】。C(H)R并—应标注在施工图的设!计说明中《EH:。R或:。EC(H《)R值应符合下式要!求
:
:
】。
式中?G每台运行水—泵,的设计流量(m3/!h);
【
》H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扬程(m《水柱);《
?
ηb】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工作点的效》率;
【
? ,Q设计热《负荷或冷负荷(kW!);
】 △T规定的】供回水温差按—表4:.1.10-1取】值(℃);
】
,
,
? A与水泵流—量,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2取值;
!
《 B与机房及用!户的水阻力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3取值;《
》
∑L管网主!干线长度(》包括供回水管)(】m,);
! , α与∑《。L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4取值
【
注管网】主干线长度∑—L如:下确定
—。
1【.,供暖系统《按室:外主干线《长度计?算
—
: 2?.空:。调水系统为从冷【热机房至该系—统最:远用户的供》回水干管总输送长】度;当?管道设于大面积单层!或多层建筑时—可按机?房出:口至最远端空调【。末端的管道长度减去!。100?m确定?
》
表4.1.1【。0,。-1 △》T,取值表
【
表!。4.1?.10-《2 :A,取值表
!
》
注不同流量】的水泵并《联运:行时按单台最大流】量选取
》
表4.1】.10-3 管道!系统的B取》值表
【
—
?注1.多级泵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5;
》
,。。
,
》 :2,。.多:级泵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4
【
表4.1.10-!4管道系《统的α?取值:和计:算式:
,
》
4.】1.11 》 集中供暖和集【中空调系统必—须设置热量计量装】置并满足《下列规定《
?
:
: 1 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供热量应】采用热量表》或,热量测量《装,。置进行?计量:检测
【
2《。 :。居住:建,筑应以楼栋为—对象:设置:。热量表并以》此作为热量结算【点;住宅分户热计量!应采取以楼栋为热量!结算点?每户热分《摊的:方法
《
—3 热计量(【热分摊)装置—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供热!计量:应用技术规程—(JGJ 1—73:)和相关北京市地】。方,标准:执行
】4.1.12 居!住建筑室《内,主要供暖和空调【设施:应设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
【
4.1.13 】 ,。管,道绝热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也可按【本规范附《。录F选用采用其【他,。保温材料《或其导热系》数与附录F中数值】差异较大时最小【保温:厚,度应按下式修正
】
δ—'min=λ'【mδmin》/λm (4.1】.13)
—
:
式中 》 ,δ'min修正后的!最小保温层厚度(】mm);
》
》 δmin附】录F中最小保—温层厚度(》mm);
【
λ【',。m实:际选用的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
λm附!录,F中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