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节能设计—
,
,。
?
4.?1 一般》规定:
4【.,1,.1 供暖系【统和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并应作?为选择末端设备、】确定管道规格、【选择冷热源设备容量!的基本依《据
4】.1.2 》 住宅供暖和空【气调节?的室内和室外设【计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及其他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
:
4.1.》3 居《住建筑的供暖—。、空调方式及—其热源、冷源选择】应根据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的高?效率:应用、?用,户对供暖空调预期费!用的可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住宅不】。宜采用集中空调系统!
》
4.1.》4 居《住建筑集《中供热热《。源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有可?。供利:用的废热《或,工厂余热的》区域应优先采用废热!或工:厂余:热
?
》 2 不具备1款!的条件但《有城市或区域—热网的地区宜优先】采用城市或区域【热网
?
《
?3, 有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宜》。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
,
4.《1.5 集中【空调系统的冷源和空!调系统的选择、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的有关—规定:执行
4!.1.6《 :。。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供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的供暖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对用热!规律不同的热用【户在供暖系统中宜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计时应为热用户能够!实现分别调控—和计量创造条件【。
《
4.1.—7 除无集中热源!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外在设计时】不,应采用直接电—热供暖设备作—为居住建筑供暖【的,。主体热源
》
1 ! 无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居住建筑;!
— 2 《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昼—间用电高峰》时段:启用的居住建—筑
《
4.1.8】 在冬季设计【工况下当空气—源,热泵机?组运行性能系数【(CO?P,),低于下列《数值:。时不宜采用其作【为冬季供《暖设备
! 1 《 冷热风机组1.8!0;
! ,。2 冷热水机【组2.00
!
《注冬季运行性能【系,数是指设计工—况时的性能系—数即冬季室外侧【温度为供暖计—。算温度或《空调计算温度条【件下:达到设计需求的【机组供热量(W【)与机组输入功率(!W,)之比
!4.1.9 — 集中供热系统【应有可靠的》水质保证措施—
4.】1.10 采用集!中供暖或集中—空调系统选》配水系统的循—环水泵?时应计算供暖系统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或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耗电—。输冷(热)》比EC(H)—R并应标注在施工图!的设:计说明中EHR或E!。C(H)R值应【符,合下式要求》
》。。
》
式中G每台【运行水泵的设计流量!(m3/h)—;
! H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扬:程(m?水柱);《
,
,
《。 ηb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工:作点的效率;
】
【Q设计?热负荷或冷负荷【(kW);
—
【 ,△T规定的供回水】温差按表4.1【.1:0-1取值(℃);!
!A与水泵流量—。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2!取,值;
【
B与—机房及用户的水【阻力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3取值【;
?
— ,∑L管网《主干线长度(包括】供回水管)(m【);
】 ?α与∑L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4取值【
【 注管网主干线【长度:∑L如下确定
】。
1】.供暖系统按室外】主干:。线长度计算
!
? 2.空调水【系统为从《。冷热机?房至该系统》最远用户的供回水干!管总输送长度;当】管道:设于大面积》单层或多层建筑时】可按:机房出口至》最远端?空调末端的管道长度!减去100m—确定
—。
表4.1.10!-1 ? △T取值表—
,
—
:
?。表4.1.1—0-:2 A取值表
【
】
注不同】流量的水泵并—联运行时《按单台最大流量【。选取
表!4.1.10—-3 《管道系统《的B:取值表
!
》
注《1.多级《泵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5;
! 2.多级】泵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4
?
表4【.1.?10:-,4,管道系统的α—取值和?计算式
】
—。
4.1《.11 集—中供:暖和集中空调系统】必须设置热量计量】装置并?。满足下列规定
!
,
1 — 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供热《。量应采用热量—表或:热量测量《装置进行计量检测】
】2 居住建筑【应以楼栋《为对象?设置热量表》并,以此作?为热量结算点;【住宅分户《热计量应采取以【楼栋为热量结算【点每户热分》摊的方法
【。
? 3? 热计《量(热分摊)装置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供—热计量应用技—术规程?(JGJ 》173)和相关【北京市地《方,标,准执行
》
:
4?.1.12》 居住建筑室内】主要供暖和空调【设施应设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
【4.1.13 管!道绝热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也《可按本规范附录【F选:用采用其他》保温:材料或其导热系【数与附录F中数值】差异较大《时最小保温厚度应按!下式修正
】
δ'《。mi:n=λ'mδmi】n/λm (4【。.1.13》)
:
,
式中 【。 δ:'min修正后【的最小保《温层厚度(mm);!
!δmin《。附录F中最小保【温层厚度(m—m,);:
【 λ'm实际选】用的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
《λm附录F中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