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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节能【设计 《 , 4《.1  一般—规定 ? , 4.—。1.1  供暖【系统和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并应作为【选择末?端设备、《。确,定管道规格、选【择冷热源设备容量】的基:本依据 》 4.1【.2 ? 住宅供暖和空【气调节的室》内和室外设计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及其他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1.3  》居住建筑的供暖、空!调方式及《其热源、冷源选【择应根据《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的高效》率应用、《用户对供暖空调预期!。费用:的可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住宅】不,宜采:用集中?空,调系统 【 4?.1.4  居住】。建筑集中《。供热热源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有可供利用的废热!或工厂余《。热的区域应》优先采用废热或【工厂:余热 ?。。   2 ! 不具备1款的条】件但有城《市,或区域热网》的地:区宜优先采用—。城市或区域热—。网,   】3,  有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宜】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 4.1.—5  集中空调系】。统的冷源和空—调系统的选择、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的有!关规定执行 】 4.1—.6  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供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的—供,暖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对《。用热规律不同—。的热用?。户在供暖系统中宜】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计时应为热用【户能够实现分—别调控和计量创【。造条件? 》 4.1.》7  ?除无集?中,热源: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外》在设计时不应—采用直接电热供暖】设备作为居住—建筑供暖的主—体热源 】。。   1  —。。无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居住】建筑:;   !2,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昼间】用电高峰时》段启用的居住—建,筑 【4,.1.?8  在冬季设计】工况下当空气源【热泵机组运行性能系!。数(CO《P)低于下》列数值时《不宜:采用其作为冬季【供暖:设备 《。   —1  冷热风机【组1:。.80; 】  ? 2  《冷,热水:。。机组2.00 】   注【冬季运行性能—系数是指设计—工况时的性能系【。数,即冬季室外侧温度为!供暖:计算温度《或空调计算温度【条件:。下达到?设计需求的机—组供热量(W)【与机组?输入功率(W)【之比 — 4.《1.9 《 集中供热系统【应有可靠的水质【保证措?施 《 4.》1.10《  采用集中供暖】或集中空调系统选】配水:。。系统的循环水泵【时应计算供暖—系,统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或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耗电—输,冷(热)比E—C(H?)R:并应标注在》施工图的设计说明中!EHR或E》C(:H)R值应符合【下式:要求 》 , ? 》式中G每台》运行水泵的设—。。计流:量,(m:3/h);》 :。    H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扬程(m《水柱)?;, ?。   》 ,ηb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工作点的效》率,; 《    Q设计!热负荷?或冷负荷(kW【); — : ,  △T规定—的供回水温》差,。按,表4:.1.10》-1取值(℃)【; 《   》 A与?水泵:流量: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2》取值; 】    B》与机房及用户—的水:阻力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3取值》; 《    ∑L】管网主干线长度【(,包括供回水管)(m!); 】   α与∑—L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4取值 】 , :  :注管网主干线长度∑!。L如下确定》  【  1.供暖系【。统按室外主》干线长度计算 【 :。 ,    2.空调!水系统?为,从冷热机房至该【系统最远用户的【供回水干管》总输送?长度;当管》道设于大《面积单层或》多层建筑时可—按机房?出口至最远端空【调末端的管》道长度减《去100m确定【 —表4.1《.10-1》  :△,T取值表 】 — 表4.1—.10-2 A取】。值表 】 》   注不同流量的!水泵:并联运行时按单【台最:大流量选取 】 表4.—1.:10-3 》 管道系统的—B取值表 !。 : 》  注1.》多级泵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5:; —     2.【多,级泵: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4? 表【4.1.10-【4管道系统的α取值!。和计算式 【 》 4.1.1!1  集中供暖【和集中空调系统【必须设置热量计【量装置并满足—下,列规定 【   《1  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供热量应采用热!。量表或热量测量【装置进?行计:量检测 【   2 —。 居住建筑应以楼】栋为对?象,设置:热量表并以此—作为热?量结算点;住—宅分户?热计量应《采取以楼《。栋为热量结算—点,每户热分摊的方【。法   !3  ?热计量(热》分摊)装置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供热计量—。应用技术规程(【J,GJ 173—)和相关北京市地】方标准?执行: , 4.1.!12  《。居住建?。筑室内主要供暖和】空调:设施应设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 《 4.1.13 ! 管道绝热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也可按本】规范附录F》选用采用其他保温材!料或其导热》系数与附录F中【。数值差异《较大:时最小保《。。温厚:度,应按下式修正 ! δ'min】=,λ'mδmin/】λm (《4.1?.13) ! 式中  δ'm】in修正后的最【小保温层厚度(【mm); — ,    —δ,mi:n附录?F中最小保温层厚】度(mm);—    !λ'm实际选—用的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  :λm附?录F中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