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节能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1.1? 供暖系》统和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并应作为选!择末:端设备、确定管道规!格、选?。择,冷热源设《备容量的基本—依据
【。
4.1.2 】住宅:供,暖和空?气调节的室》内和室外设》计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及其他!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1!.3 《居住建筑的供暖【、空:调,方式及其热源、冷源!选择应根据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的高效率》应用、用《户对供暖空调预期费!用的可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住宅不宜》采用集?中,空调系统
【
4.1.【4 居住建—筑集中供热热源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有可供利】用的废热或工厂余】热的:区域应优先采—用废:热或工厂《余热
! 2 ? ,不,具,备1款的条》件但有城市》或区域热网的—地区宜优先采—用城市或区域—热网
! ,3 有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宜?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
4.1.5 !集中:空调系?统的冷源和空调【系统的选择、—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的有关规定!执行
?
》4.1.6 — 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供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的供暖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对用热?规律不同的》热用户在供暖系统中!宜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计时应为!。热用户能够实现分别!。调控和计量创造【条件
4!.,1.:7 除无集中热】源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外在设计时不应采】用直接电热供—暖设备作为居—住建筑供暖的主体】热源:
《
1 — 无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居住建筑;
】
? 2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昼《间用电高峰时—段启用的居住—建筑
—
4?.1.?8, :在,冬季设?计工况?下当空气《源热泵机组运行性能!。。系数(COP—)低于下列数值【时不宜采用其作为】冬季供暖设备
】
—1 冷热风机组1!.80;
】
,
:。。 2 冷热水机】。组2.00
【
注冬】季运行性能系—数是指设计工况时】的性能系数即冬季室!。外侧温度为供暖计】算,温度:或空调计算温度条件!下达到?设计需求的》机,组,供热量(《W)与机《。组输入功率(W)之!比
4.!。1.9 集中供】热系统应有可—靠的:水质保证《措施
《
4》.1.10 采】用集中供暖或—集中空调系》统选配水《系统的循环水—泵时:应计算供《。暖系统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或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耗电输冷(热)比!E,C(H)R并应标】注在施工《图的设计说明中【EHR或《EC(?H)R值应》符合下式要求
】
?
—
式:。。中G每台运行水【泵,的,设计流量(》m3:/h)?;
?
,
:
H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扬程(m水柱)【;,
【 ηb《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工作!点的效率;
】。
:
Q》设计热负荷或冷负荷!(,。。kW)?;
】 :△T规定的》供回:水温差按表4—.1.10-1取】值(℃?);
【
《A与:。水泵流量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2取值;
—
?
《 B:与机房及《。用,户的水阻力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3—取,值;
! , ∑L管网主干线长!。度(:包括:供回水?管,)(m);
】
α与】∑L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4取】值
《
:
?注管网?主干线?长,度∑L?如,下确定
! 1.供暖【系统按室外》主,干线长度计》算
】 2.空》调水系统为从冷热机!房,至该系统最远用户的!供回水干《管总输送长度;当管!。道设于大面积单【层或多层建筑—时可按机《房出口至最远—端,。空调末端的管道【长度减去10—。0m确定《。
》
表4.1》.10-1 △】T取:值表
【
表】4.1.1》0-2 A》取值:表
!
注不同!流量的水《泵并联?运行时按单台最大流!量选取
—
?表4.1.10【-3: 管道系统的【B取值表
】
,
】 注1.多级泵【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5;
!
2.【多,级,泵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4
】
表?4.1.《10-4管》。。道系统?的,α取值?和计算?式
】
4.【1,.11 集中【供暖:。和集中空调系—统必须设《置热量计量装—置并满足下列规定
!
?
? 1 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供热!量应采用热量表【或热量测量装置进】行,计量检测
—
2【 , 居住?建筑应以《楼栋为对象》设置热量《表,。并以此作为热量结】算点;住《宅分户热计量—应采取?以楼栋?。为热量结《算点每户热》分摊:的,方法
—
3 热计!量(:热分摊)装置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供热计量应用—技,术规程(《JGJ 173【)和相关北》京市地方标准执【行
:
4.1】.12 居住【建筑室内《主,要供暖和空调设施应!设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
—
》4,.,1.:13 管道绝热】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也可按本【规范附录F选用采】用其他保温材料或】其导热?系数与附录F—中数值?差异较?大时最小保温—厚度应按《下式修正《
—δ'min=—λ':mδmin》/λm (4.1】.13)
!。
式中?。 δ'min【修正后的最小保【温层厚度(mm)】;,。
【 δmi》n附录F中最小【保温层厚度(mm】),。;
—
: λ'm》。实际:选用的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
—λm附?录F中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