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节能设《。计,
4.】1 一《。般规定
》
4.—1.:1 : 供:暖系统和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并应作为选】择末端设备、—确定管道规格、选择!冷热源设备容量的基!本依据
!4.1.2 住】宅供暖和空气调【节的室内和室外设计!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及其他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
?4,.1.?3 居《住建:筑的供暖、空—调方式及《其热:源、冷源选择应根】据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的】高效率应用、—用户对供暖空调预期!费用的可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住?宅不宜采用集中空调!系统
【
4.1.4 居!住建筑集中供—热热源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有可供?利用的废热或工【厂,余热的?区域应优先采用废】热,或工厂余热
】
? 2 》不具备1款的条【件但有城市或—区域热网的地区【宜优先采用》城市或区域热网
】
3 ! 有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宜》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4.1.《。5 集中空调【系统的冷源和—空调系统的选择、】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的有:。关规定?执行
【
4.1.》6 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供—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的:供暖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对用热规律》不同的?热用户在供》。暖系统中宜》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计时应—为热用户能》够实现分别调—控和计量《创造:条件:
《
4.1》.7 《除,。。无集中热《源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外在设计时【不应:。采用:直接电热供暖—设备作为居住—建筑供暖的主—体热源
》
1 !无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居住建筑;
【
》 2 ?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昼》间用电高《峰时:段,启,用的居?住建:筑
4.!。1.8 在冬【季设:计工况下当空气源】热泵机组运行性【能系数(C》OP:)低于下列数—值时不宜采用其【。。作为冬季供暖设【。。备
》
1 — 冷:热,风机组1《.80;
》
【2 冷热》水机组2《.00?
— :注冬季运《行性能系数是指设】计工况时《的性能系数》即冬季室外》侧,温度为供暖计算【温度或空调》。计算温度条件下达】到设计需《求的机组《供热量(《W,)与机?组输入功率(—W,)之比?
4【.1.9《。 集中《供热系统应有可靠】的水质保证》措施
】4.1.10 采!用集中供暖或集中空!调系统选配水—系,统的循环水》泵时应?计算供暖系统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或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耗电《输冷(热)比EC】(H)R并应标注在!施工图的《。设计说明中EH【R或:EC(H)R值【应符合下式要—求
:
:
,
?。
式—中G:每,台运行水泵的设计流!量(m3/h);
!
】H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扬:。程(m?水柱);
》
》 ηb》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工!。作点的效率;
】
?
Q设计热】负荷或冷负荷(kW!);
】 △《T规定的供》回水温差《按,表4.?。1.:10-1取值—(℃);《。
,
?
? A与水泵流量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2取》值;
】 B与机—房及用户的水阻力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3取《值;
—
,
? ∑L管网主干【线长度(包》括,供回水管)(m【);
【
α与—∑L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4.1.1》0-4取值
—
?
注管—网主干线长》度∑:L如下?确定:
,
?
1—.供暖系统按室外主!干线长度《计算
! 2?。.,空调水系统》为从冷热《机房至该系统最远用!户的供回水干管总输!送长度;当管—道设于大面积—单层或多层》建筑时可按》机,房出:口至最远端空—调,末端的管道》长,度减去100m【确定
—
表4.1—.10-1 △T!取值表
!
》。
表4?.1.10-2 】A,取值表
!
》
,。 :注不同流量的水泵并!联运行时按单台最】大,流,量选取
》
:
,
表4.1》.10-3 【管道系统的B取值】。表
【。
?
注1.多!级泵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5;
! : 2.多级泵【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值可增?加4
《
,
:
表4.1》.10-4管道系】。。统的α取《值和计算式》
:
:
《
《。4.1.11 集!中供暖和集中空调系!统必须设置》热,量计量装置并满足下!。列规定
! 1 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供热量!应采用热量表或热量!测量装置进行计量】检测
?
2 ! 居住建筑应以楼栋!为对象设置热量表并!。以此作为热量结算点!;,住宅分户热计量应】采取以楼栋为热量】结算点每户热—分摊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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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热计量(热分摊【)装置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供热计量应用】技,术规程(J》GJ: 173)和相关北!京市地方标准—执,行
《。
4.1.1】2 居住建筑室内!主要供暖《和空调设施应设【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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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3》 管道《绝热:。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也《可,按本规范附录F选】用采用?。其他保温材料或其导!热系数?与附录F中数值【差异较大时最—小保温厚度应按下式!修正
?
δ'mi!n=λ'《mδmin/λm】 ,(4.1.13【)
式中! , δ'min修【正后的最小保—温层厚度(mm);!
】 δmin》。附录F中最小保温层!厚度(mm)—;
》。
,
λ》'm实际选》用的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
《。 λm附录F】中保温材料在其【平均使用温度下【的导热?系数[W/(—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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