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83-2016 建标库

2  术语、符号

2.1      

2.1.1  “井下消防、洒水”是一个沿用多年的名词,它的含义对于专业人员是明确的。但由于煤矿多年来的发展变化,目前确实存在一些容易混淆的因素。特别是对于“洒水”概念的内涵容易从字面描述的形象上理解,把“洒水”一词理解为水的低压喷淋。目前井下防尘用水主要是水压较高的“喷雾”以及“煤层注水”、“湿式凿岩”等;又如混凝土施工及设备冷却用水等用水项和“洒水”一词也不能从文字上直接联系在一起。可以说除了用水量所占比例较小的冲洗巷道和湿润煤壁外,现在煤矿井下基本上找不到其他形象与文字符合的“洒水”功能。但考虑到在一个系统名称中把所有井下用水的内容依次罗列无论如何是太烦琐了,不如用“洒水”一词对它们进行概括。

    除了洒水概念的内涵外,对是否有必要扩大“洒水”这一概念的外延,把不经常有的用水功能包括进来这一点也是有不同的意见,但这方面的意见较分散,难以统一。今根据沿袭已有名称和尽量简洁的原则仍维持其传统的意义,并明确之。

2.1.2  20世纪80年代以前,井下采用孔径4mm~5mm的喷嘴进行防尘喷水。这可能就是“洒水”一词的来源。而现在使用的喷雾喷嘴孔径约为1mm。喷出的水滴颗粒小,与粉尘的接触面积大得多,故耗水量降低而降尘的效果大大提高,逐渐取代前者。这种防尘措施就是“喷雾”。喷雾防尘的技术仍在发展,其中有高压喷雾比较突出。

    在地面建筑防火装置中有一种叫作喷雾灭火,多数是针对电气设施和锅炉房设计的,井下尚未见。但本规范提到的“水喷雾隔火装置”就是采用喷雾喷嘴将水雾喷射到巷道的空气中对空气的温度进行冷却,从而达到隔火的效果。

    由于孔径小,喷雾喷嘴对水质要求较高。调研中了解到一些使用单位不注意提高水质,致使高压喷雾经常因堵塞而不能使用。许多采煤机的内喷雾不能正常工作。现场怀疑是外面的粉尘钻进喷口,道理很难讲得通。注意提高和保证喷雾用水的水质才是很重要的。

    煤矿井下喷雾应用很多,例如水通过采掘机械截割机构的内部,直接从截齿或截齿附近喷出水雾的内喷雾。从采掘机械截割机构外部向扬尘区喷出水雾的外喷雾。以及井下实施爆破后立即用喷雾装置向产尘处喷雾,从而防止粉尘扩散的放炮喷雾等。

2.1.7  井下消火栓不同于地面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中不应混淆,故参考美国《煤矿防灭火标准》NFPA120和《烟煤矿井防火标准》NFPA123提出准确的定义,只适用于煤矿井下。

2.1.8  地面工程中属于固定灭火系统的还有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蒸汽灭火系统等。因目前井下未见使用,故未列入术语的解释中。但并不排斥今后的使用。

2.1.16  由于水在静止时没有管道阻力损失,井下管道水压达到可能出现的最大压力。在井下所有用水设备停止运行或关闭井下管道闸门时就会出现静水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