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管道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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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立井井!筒内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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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立井井筒【中的:。井下消防、洒—水管道宜靠近井壁并!保持检修操作—所需的?距离其位置》应与井筒内的其【他设:施相互协调
】
—。。 2 立井—中的管道应每—隔,100m~150】m设一个《承,受管道荷载的—立管托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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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井筒中《消防、洒水》管道的全部重—量及水动力荷载【应通:过立管托座》传递到固定于井【壁的:承重梁上
】
4 !两个:管托座之间的管【道上应设一个伸缩器!伸缩:器的强?度应:能,承受管道的最大【水,压其伸缩量》应大于管道在温度及!荷载变?化,下可能发生的长【度变化量的2倍且不!应小于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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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立井井》筒管道应设立管支】架并:应用管卡将立管固】定在支架上支架位置!应,与罐道梁《等构件的位》置,协调:两个立管支架的【间距可按表8.3】.1确定立管支【架可固定在由井壁】。支承的梁上》也可采用锚杆直接】固定在?井,。壁上
表!8.3.1 立管!支架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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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水平巷道中钢】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巷道—内敷设的管道—应采用牢固的—构件固定管道及固】定件的位置不—应妨碍人《员和运?输,设备的通行沿—巷道:底板敷设的管道距道!碴面:的,净高不应《小于0.《3m布置在人行道】上方的管道距道碴】面的净高不应小于1!.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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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巷道:的直线管段应设支】承管道重量的—滑动支架并应—用管:卡固定管道两—支架的间距可按【。表8.3.2确定】
表8】.,。3,.,2 钢管水平管支!架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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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需!要时可?采用吊?架代替滑动支—架当采用锚杆在巷】道顶部固定吊架时大!于DN200管道的!两个吊架的间距不】应超过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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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水平巷?。道的直线段宜—每隔100m左右】设一固定支架并【应在每两个管道【拐弯点之间的直线】管段上设一个固定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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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直线管?段的:每两个?固定支架《之间宜设一个—管道伸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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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斜》井井筒及倾斜巷【道中钢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斜井—井筒及倾斜巷道内】的管道敷设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3.2条—第1款和第2—款,的要求外应》。设承受下滑力—的斜管?托座:在倾斜?坡,。度小于摩擦系数对可!。用固定?支架代替《斜管:托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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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每:两个托架之间—宜设一个管道伸【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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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斜管【托座或?倾斜巷道的固定【支架的强度应能承受!管道的下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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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矿用非【金,属复合管道的—支架间距可按表【8.3.3》确,定倾斜巷道中的塑料!复合管道《宜采用固定支—架
表】8.3?.3 ? 矿用非金属复【。合管道支《架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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