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6  【用水点?装置:。 》。 : 6.1  】灭火装置 ! ?6.1.1》 , 井:下,的下列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     1  】下列重?点保护?区域及井下交通枢纽!的15m以内 】 ?  :  : ,    1)—主、副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的两【端; 【   ?     》。 ,2)采区各》上、:下山口; !       【  3)变电所等机!电硐室入口; 【 》。     》   ?4)爆炸《材料库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硐室入口; ! ,   —。      5)】掘进巷道迎头; !      !   6)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 】      —  7)胶带输送机!。机头 【   ?  2  下列有】火灾危险的》巷道的沿线 【 , ,     —    《1)斜井井》筒、井底车场、胶带!输,送机大巷每隔50】m,; 【       【 ,2)采用可燃性材】料支护的巷道每隔】50m; — ?     》 ,  : 3)煤层大—。巷、:采区上山、下山、】工作面运输及回【风顺槽等《水平或倾斜巷道每隔!100?m 【    《   ? ,4)岩石大》巷、石门每隔30】0m 【 6:.1:.2 ? 在有火灾危险【。的,巷道中处于其他【巷,道已设消火栓保【。护半径之内的区【域可不?设消火栓在一般巷道!中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应?按50m计;—在,岩石:大巷、石门中—可按150m计 ! 6.1【.3  井下消火】栓的:布置宜靠近可通行】的联络巷 ! 6.1.》4  消火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消:。火栓的规格》应由D?。N50带阀门的三】。通,支管及水龙带接口】组成;  !    《 2  消火栓栓】口安装高度可根据巷!道,情况确定但宜设置在!距巷道底面》0.8?m~1.6m的范】围内:;   !  3  井下消】火栓与水龙带的接口!。应与矿?。区救护队《或承担井下灭火【任务的消防》部门配备《的器材一《致; —     4  !消火栓设《置应标志明》。显、使用方便不应妨!碍井:下其他设备的工作且!应避免受到移—动物体?的,碰撞; 》。    【 5  《在设有专《用消防加压泵或电】动消防切换阀且井】下条件允许》。时应在消火栓附近设!启动按钮 》 6—.1.5 》 井下?下列部?位应设存放水龙带、!水枪:及与消?火栓的接口》。件等器材的》存放点 —  《  : 1  《入口设?有消火栓《的,。机电硐?室、仓库《硐室:附近如相距不到1】50m可设集中【存放点?    ! 2:  胶带输送机机头!上风侧的消》火栓附近 》     !3  采区的上、下!山口 ? 《。   ?  4  设有消】火栓:的巷道内每5—00m距离靠近联络!。巷的位置 —。 : 6.1.—6  水龙带存放】点的设置及》器材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水龙带应》采用适合于井下【使用及长期》存放的?材质; 【     2 】 水龙带接口应与消!火栓相?配或配备与消—火栓:连接的专用接管【件;  ! ,  3  》每个:。水,龙,带存放地《应至:少存放2《。卷25?m长水龙带并宜【同,时存放50m—长,d25消防》卷盘、?同规格的灭火喉【及消防卷盘与消火栓!连接的专《用,连接:管件等;《 —    4  水】龙带、水枪及接【管件应存放在—。标志:明显、?取用方?便、靠近消火栓【的地方且不得妨碍】。。井,下其他设备》的工作当设》有专用?消防泵或电动消防】切换阀且井下—条件:允许:时应在存放》水龙带地《点附近设消防按钮】 ,。 6—.1.7《  井下外因火灾问!题严重的矿井应在下!列位置?设置:相应的固定灭火装】置   ! , 1  胶带—输,送机机头《处宜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     2 【 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内侧2!0,m处宜设水》喷雾隔火装置; !     3!  其他经认定火】灾危险较《。大的井下巷道或硐】室 6.!1.8  成套采用!的固定灭火装置瘟为!经,。相关部门鉴》定的标准设》备 ? 6.1.】9  ?非标准?的固定?灭火设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备自?身结构强度应满足使!用和运输《的需:要且:制,造材料及配件应满】足防静电和阻燃的】要求; !。    《2  设计参—数应采用《试,验资料; 》 ?   《  3  喷头及】管道的布置应保证受!保护:的目标能《。得到水或其他灭火】剂的良好覆盖且平】时不得妨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 】 ?  :  4?  自动开启的灭】火装置必《。。须同时配《备手动开启》机构 — 6.1.—10  固定—灭火装置应采用钢】管,在固定?的,位置与系《统,干管相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