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 】。。 水池、蓄水—仓
【
5.2.1【。 矿井必须设置地!面水池与井下—消防、洒水系统【相连在特殊情—况下采用其他—供水设施代替地面水!。池,时其可靠性》及,供水:能,力均必须大手地面水!池
:
,
5.2【.2 地面水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水池内为井下【服务的?容积应大于井下【消防:。储备:水量与井下洒水【。储备水量之和;【
《
:。 《2, 井?下,消防用水的》储备水量计算—值小于200m【。3时应?按200m3—取值;?
! 3 井》下洒水储备水量应】按洒水日用水量【的25?%计:算;小?于200m3—时应:按200m》。3取值;
!
《 4 水池应分为!两格或?两座并应在两格或】两座内各存放一部】分井下洒《水储备水《量
《
5.2.3】 地面水池应有】确保消防储备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5.!2.4 《 在有助于提—高灭火效率且具【备条件时也》可建设辅助性的井】下蓄水仓《
》
,5.2.5 在设!有井下蓄水仓的【井下消防、洒—水系:统中蓄水《仓可储备《10min消防水】量但地面《水池的消防水储【备量应按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确《定
:
5.2】.6: , 在井下消防储【备用水与地面消防】储备用水合并—存放时水池提供的】容,积必须按井》。下消防储备用水【与地面消防储备用水!中的大者确定
】
5.2.】7 井下消—防及洒水储》备,水量应能《。及时得到《补充
】5.2.《8, 寒冷地区的【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