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 水:池、蓄水仓》
5!.2.1 —矿井必须设置地面水!池与井下消防—、洒水?系统:相连在特殊》情况下采用其他供水!设施代替地面水池】时其可靠性》及供水能力均—必须大手地面—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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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地面水【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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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水—池内为井下》服务的容积应大于】井下消防储备水量与!井下洒水储备水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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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井下?消防用水的储备【。。水量计算值小于20!0m3时应按2【00m3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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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井下!洒水储备水量应按洒!水日用水量的25】%计算?;小于?2,0,0m3时《应按20《0m:3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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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水池应分为两】格或:两座并应《在两格或两》座内:各,存放一部《分井下?洒水储备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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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地面水池应!有确保消防储—备,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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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在有【助于提高《灭火效率《。且具备条件时也【可建设辅助》性的井?下蓄水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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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在设有井下】蓄水仓的井下消防、!洒水:系统:中蓄水仓可储备10!min消防水量但】地面水池的消—防水储?备量应按《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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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在井下消】防储:备用水与地面消防】储备用?水合并存放时水池】提供的容积》必须按井下消防储】备用水与地》面消防?储备用水《中的大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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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 井下消防及洒【水储备水量应能【。及时得到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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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寒冷地区的!。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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