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16-2000(2008年版) 建标库

8  管道的布置

8.1  地上管道

  一般规定

8.1.1  按照国际上多数工程公司的设计惯例,要求在流程图标注特殊要求,例如:管道坡度、无袋形、液封高度、对称布置、阀门和仪表的位置以及其他工艺要求等。这些标注对提高管道设计的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

  管道的净空高度及净距

8.1.5  对管道净空高度,除了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规定之外,还从工程设计的实践中总结比较适中的数据,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例如架空管道越过道路最小净空推荐为5.0m,与GB50187规范的规定一致。但在GB50187规范中还有一条注释允许采用4.5m的说明。越过铁路最小净空除5.5m外,增加电机车铁路最小净空6.6m。装置内管廊,常为多层,底层不能过高,定为≥4m净空。管廊下的管道最小净空定为3.2m,是考虑通行维修车辆。关于管道与电力线路的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的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道路系指工厂区内的道路,不应包括工厂区以外的公路。

8.1.6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8.1.8  平行管道的净距是按下列决定的:

    以突出部位为准决定间隙,国外工程公司大多取25mm,我们过去习惯用50mm,现认为太大,本规范取最小净距为25mm。同时,裸管间的净距定为50mm,两者同时满足。

  一般布置要求

8.1.18  第8.1.18.3款  参照了ASMEB31.1的规定。

8.1.19  两焊缝间最小距离,过去施工规范规定200mm且不小于1D。考虑到阀门组及小管布置很不适用,本规范从结构的技术要求上考虑,定为不小于3倍焊件壁厚,有热处理要求时取6倍壁厚。另外还从外观上考虑,规定了对于公称直径小于50mm的管子,焊缝距离不宜小于50mm;对于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管子,焊缝中心距不宜小于100mm。焊口旁有削薄时,可按未削薄的厚度计算。

8.1.20  冷凝液支管与总管的连接方位,是考虑两相流的特点,有利于防振。

  B类流体管道布置要求

8.1.24  室外B类流体管道,特别是密度大的B类气体管道,如果靠有门窗的建筑物敷设,接头泄漏时,对室内的安全不利。因此,这种管道应布置在管廊上,与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见本规范第8.1.6条。

8.1.25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规定。

8.1.26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第4.3.5条中规定的液化烃管道与250℃管道不应相邻布置。管道中特殊件、阀门、法兰等可能存在保温不良的情况,设计中应注意热管道对B类流体管道的影响。

8.1.27  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及《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的规定。

8.1.29  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的规定。

  阀门的布置

8.1.35  安全阀排放时反力方向,要注意分析。如阀出口管有弯头时,在放空口处产生的反力是主要的。反力的计算可参照ASMEB31.1附录Ⅱ中设计安全阀装置非强制性规定。

  高点排气及低点排液的设置

8.1.36~8.1.40  根据国外引进工程的设计规定编制的。

  放空口的位置

8.1.41  B类气体放空口与平台及建筑物的相对距离,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规定,与连续排放还是间断排放有关,见图1。安全阀放空属于间断排放。

图1  B类气体放空口与平台及建筑物的相对距离

8.1.42  对于排气筒的高度及位置,与环境条件、风向、对附近设施的影响等有关,本条明确要按环保的标准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