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3— 支吊架荷—载
—
?10:.3.1 支吊架!的设:。计应:承受下述荷》。载
【 10.【3.1.1》 应承受本规范】第3.1.6条所】述的各项重力及【支吊架零部件—的重力
—
》 10.》3.1.2 【应承受在管道运行期!间可能产生》变化:。的下列?荷载
【
: 《 (1)—管道热?胀冷缩和其他位移】产生:的作用力和力矩;
!
【 (2】)弹簧支吊架向刚性!支,吊架或固定支架的转!移荷载;
—
《。 : (3】)压力不平衡式的波!纹膨胀节或填函【。。式补偿?器等的内压作用力】及弹性力;
【。
,
— (4)活!动支吊架的摩—。。擦力:
— 1》0.3.1.3【 经柔性计算的】管道支吊架荷载应】与柔性计算结果【一致当柔性计算程】序中未计及》滑动支架摩》擦,。力或其他荷载时【应在支吊《架荷载计算中计【入
!。 10.3—.1.4 —液压试验、清—洗或钝?化时:的液体?重力、管内流体【突然变化引起的力】、流体排放》时产生的反力、风】力以:及地震力等在使【用期间瞬时》。。和偶尔发生的荷【载应根据工程设计】情况计入
】
1?0,.3.2 支【吊架:的荷载?组,合,应,按使用过《程中的各种工况分别!进行计?算,并对同?时作用?在,支吊架上的》所有荷?。载加以组《合取其中最不利【的组合作为支吊架结!构设计?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