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16-2000(2008年版) 建标库

5.6      

5.6.1  标准法兰的公称压力的确定,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第3.2.1.1款的规定。

5.6.2  当采用非标准法兰时,必须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耐压强度计算。

5.6.3  下列任一种情况的管道,应采用对焊法兰。不应采用平焊(滑套)法兰。

    5.6.3.1  预计有频繁的大幅度温度循环条件下的管道;

    5.6.3.2  剧烈循环条件下的管道。

5.6.4  在刚性大,不便于拆装或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400mm的管道上设盲板时,宜在法兰上设顶开螺栓(顶丝)。

5.6.5  配用非金属垫片的法兰,法兰密封面的粗糙度宜为3.2~6.4μm。对于配用缠绕式垫片的法兰,应为光滑的密封面,粗糙度宜为1.6~3.2μm,并应采用公称压力大于或等于2.0MPa的法兰。

5.6.6  当金属法兰与非金属法兰连接或采用脆性材料的法兰时,两者宜为全平面(FF)型法兰。当必须采用突面(RF)型法兰时,应有防止螺栓过载而损坏法兰的措施。

5.6.7  有频繁大幅度温度循环的情况下,承插焊法兰和螺纹法兰不宜用于高于260℃及低于-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