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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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
6.1!.1 ? 静电接地系统【宜由导?(防)静电》。地面面层《下设置?的,静电接地网(—带)、接地干线、接!地装置?等组成?其接地电阻宜—小于100Ω
】
6.—1.2 《 导(防)静—电接地系统》严禁与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架空避雷】网的支柱及》其,引下线连接
!。
:6.1.《3 对《静,电敏:感的电气《或电子类产品—的,生产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接地【系统可与其他类【别的:接地系统《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满足其中最【小电阻值的规定【
6.】1.4 》在一般的防》静电要求的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接《地系统可与》其他类别《接地系统等电位【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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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静电接地—网(带)《与接地干《线的连接必须牢【。固每块地面的接地】网(带)与接地干线!的连接?不应少于2》处;超过100【m,2的导(防)静【电,地面的接地网(带)!应增:加,与接:。地,。干线的连接点—
—6.1.《6 静《电接地系统与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及引下《线的安全距离、【线截面等静电—。接地与其他接地共】用的接地《装置、共用接地【干线、接地端子及等!电,位连接等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和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 6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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