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15-2010 建标库

5.5  特殊要求的工作、生活场所

5.5.1  具有较高安静要求,同时具有防静电要求的工作、生活场所,其面层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地毯静电性能评定模拟人体步行试验方法》GB/T18044规定的防静电地毯类柔性材料面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较高安静要求,同时又有防静电要求的高档大、中、小型会议厅、会客厅、迎宾专用通道、高档办公用房、高档娱乐场所,重要的计算机中心、各类重要的通信、管制、信息、遥测、遥控、调度、指挥中心等,宜选用Ⅰ级防静电地毯;

    2  宾馆、医院、一般会议厅、会客厅及娱乐场所等地面,宜选用Ⅲ级防静电地毯。

5.5.2  医疗部门的手术室、麻醉室等存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及使用助燃气体的吸氧室,应采用易清洗、不起尘、抗溶剂的防静电地面。心电图、脑电图等易受人体静电干扰而影响检查结果的场所,应采用防静电地面。

5.5.3  特殊要求的工作、生活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应符合表5.5.3的规定。

表5.5.3特殊要求的工作、生活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