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15-2010 建标库

3  导(防)静电地面所处场所的静电能量分级与地面电阻值的确定

3.1  选择导(防)静电地面的一般规定

3.1.1  根据地面的不同使用环境条件、技术要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导(防)静电地面,并应使地面极对地电阻值控制在安全要求的范围内;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采取其他的防静电措施。

3.1.2  导(防)静电地面电阻值的上限,可根据计算能量初选;电阻值的下限,应根据确保人身安全限制放电电流或限制放电火花能量等要求确定。

3.1.3  下列场所均应采用导(防)静电地面:

    1  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

    2  有静电敏感的电气或电子元件、组件和设备的场所;

    3  因人体静电放电对产品质量或人身安全带来危害的场所。

3.1.4  导(防)静电地面在使用期内,导静电地面电阻值应稳定在大于5.0×104Ω、小于1.0×106Ω的范围之内;防静电地面电阻值应稳定在原设计要求的范围之内。导(防)静电地面使用和维护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1.5  凡室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在采用导(防)静电地面时,均应全部采用不发火的导(防)静电地面。

3.1.6  当导(防)静电地面需满足两种以上使用要求时,导(防)静电地面设计除应满足极对地电阻性能要求外,还应满足使用场所提出的相关功能技术要求,并合理选择地面面层材料和地面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