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
6.1 一般规定
6.1.1 城市道路(包括公共停车场及城市广场)根据不同的道路性质和规划要求、不同的沿线环境和交通特征进行的总体设计和交通组织设计方案是道路交通设施设计的依据。同时,设计道路交通组织方案也协调了周边路网的交通组织,交通设施设计范围除了设计道路外还应包含周边影响范围内的相关道路,以使设计道路与周边相关道路在交通标志标线设施上能互相指引或警示,在交通监控系统上能互相包容和信息交换。
6.1.2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涉及的专业类别多,各城市对应的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也多,交通设施设计工作较为复杂,与道路主体工程设计存在着互为设计条件的情况。要求与道路土建工程同步设计实施,是为了保证与主体工程设计相互协调,有利于各工程布设合理、功能充分发挥,避免设计返工甚至是工程返工的浪费,同时保证道路开通后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