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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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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应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交通规划为依!。据并应与环境保护规!划和防灾《规划等专《项规划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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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城—市道:路应为人员》、车辆提供满足预】期的:通行:能力:、承载能力、—安,全控制要求及抗【灾减:灾能力的道路—、桥涵、隧道—等构筑物《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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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城市道路】的,构筑物及设施应具备!。人员、车辆》通,行所需的《性能包括必要的安全!性、:适宜的舒《适性、预期的耐久性!、,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及抵御规—定重:现期自然灾害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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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应《遵循节水、节地【。、节:。材、节省资源及【保,护环境的原》则应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改变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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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 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应注重前期调查【、,研究及论证;应进行!满足建设过程—需求的勘察工作;】应为:。使,用阶:段提供满足》运营维护需求—的相关资料》及必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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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 道路工程建—设应采用《质量合格并》。满足要?求的材?料、产品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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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施工: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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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应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当工程质【量验收不满足—要求时?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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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 城市道路工程应根!据环境?条件进行耐》久性设计;道路【工程的主要结构及】构筑物?应明确?设计使?用年限;当》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遭遇?重大灾害后应—进行技术鉴定确定】。满足使用《要求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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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 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应明确】养护目标并实施【。养,护应:制,定突发事件及灾害应!急,预案;当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因结构或设施损坏】危及人员和车辆【安全时应立即限【制交通并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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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城市道路应形成适】宜,残疾人和老年等行动!不便者通行的无障碍!人行设施系统—
2.0!.12 城市道】路工程的建设及运】营维护应满》足对文物、古树名木!、水源地等的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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