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管理设施《
《
?
20.—1 : 一般规定
【
《。
20.1.1 ! 管理设施应—包括交通、维护、】安全、试验站、生】产管理等设施设计】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
20.1!.2 ? 工:程管理范《。围应根据灌排渠系】及建筑物级别确定主!要包括渠(》沟)道两侧护渠【(沟)地防渗—与观测设施》。管理设施渠(沟)】系建筑物和其安全保!护区及专用地—。生,产,管理区等
—
:
20.1.【3 新建灌—区渠(沟)道两侧】应,预留护渠(沟)【地其宽度应》满足堤身防渗、导】渗,设施的布置》避免:两侧土地使用或开发!对渠道?干扰和影响加固改造!灌区应根据土地利】用的具体《情况:预,留护渠(沟)地
!
?
20.1.—4 在《。护渠(沟《。)地外侧紧邻工程】。。用地边界线以—外宜: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工程保护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