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 《 管理设施》
:
《
20.1 ! 一般规定
—
》
20.》1.:1 管理设施应】。包括交通、》维护、安全、试验站!、生产?管理等设《施设计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
20?。。.1.2 》 工程管《理范围应根据灌排渠!系,及建筑物级别确定】主要包括渠(沟【)道两?侧护渠(沟)—地防渗与观测设施】管理设施《渠(沟)系建筑物】和其:安,全,保护区及专》用地生产管》理区等?。
:
,
20.1.】3 新建灌—区渠(沟)道两侧应!预留:护,渠(沟)地其宽度应!满,足,堤,身防渗、导渗设施的!布置避免两侧—土地使用《或开发?。对渠道干扰和影响】加,固改造?灌区:应,根据土地利用的具体!情,况预留护渠(沟)地!
?
2《0.:1.:4 在护渠(沟】)地:外侧紧邻工程用地边!界线以外宜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工程保护—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