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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水力《设计
【
:。
13.3.1 】。 水力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设计洪水计算!。;
》
《 2 排洪建筑!物前积?水计算;
》
【 3 过流【能力:计算;
《
,
《 : 4 出口消能!防冲计算
—
:
:13.3《.2 排洪—。建筑物的设计—洪水应根《据其洪水标准—和控制的集水面积】。等要素?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 44计算—
13.!3.3? 排洪建筑物【过流能力、出口消能!防冲、结构计算和】地基处理应分别符】合本标准《第9章~第12【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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