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水力设!计,
【
13.3.1【 水力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设《计洪水计算》;
【 2》 :排洪建筑物前积水】计,。算;
】 3 — 过流能力计算【;,
?
— 4 出口消能防!冲计算
】
,13.3.2 】排,洪建筑物《的设:计洪水应根据—其洪水标准和控【制的集?水面:积等:。要素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 —44计算《
13.!。。3.3? ,。 排:洪建筑物过流—能力、出口消能【防冲、结构计算和】地基处理《。应分:别符合?本标准第9》章~第12》章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