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2 总体布置
!。
》
1?3,.,2.1 》入渠排洪建筑—物,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按照分片分段和就!近排洪的原》则合理布《置引:洪入:渠口和排洪堰—(闸)等建筑物【;,
】 :2 ?各渠:段,经引洪入渠口引【入的洪?水流量与渠道—自身:流量(或事先已泄空!)之和应小于—。该渠段的加大流量;!
! ,。3 : 引洪入《渠口宜?设置在洪水集中【通道处或排洪沟【道末端应减少其【个数和对渠》。道功能?的影响?;
:
?
4 !排洪堰、闸的—。位置宜?靠近洪水《容泄区?。场地应稳定
【
,。。
1《3.:。2.2 引洪入渠!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引入!渠道的?洪水不应《。严重污染、淤堵或】破坏:。渠道
?
,
— 2? 引洪入渠口应由!设在渠堤外的沉【沙池、进口》段渠顶过水段(过水!路面或涵管)—影响范围内》的渠床防冲砌护段】及必要?的渠底消力池—段组成渠深》较大时的引洪入渠口!宜按陡坡《设计
】 , ?3 引洪入渠口不!应改变渠《道过水断面形状【不应影响渠道顺利】通过加大流量必要时!宜局部抬高该渠段】的渠顶高《程,
:
13.2.!3 溢洪》侧堰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溢洪侧堰应平!行,于渠道水流方向堰】顶,长度:应满足渠道排泄入渠!洪水:总流量?的要求?
】 2 溢洪侧】堰宜:采用流量系》。数大且自身稳定的实!用堰型堰顶》高程宜与渠道设计水!位齐平或《采用:在较低的堰》顶上加设控制—设施
?
【 3 《 溢洪侧《堰下游侧应结—合地:。形,条件布置侧槽式或正!向渐变收缩》式集:水道:以平稳的流》态连接下游泄洪退水!渠
:。
13.2!.,。4 : 虹吸?溢流堰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虹吸溢流堰应!具有能自动启—闭功能、对水位变】化反应灵敏、泄【洪能力大虹吸溢流】堰宜单?独设置或作为—安全保护《措施加设《在泄洪闸等建筑【物侧旁
—
— 2: :虹吸管?进口:应淹没于渠》。。道,设计水位以下进【口管顶部应》设通气孔泄洪堰顶不!应低:于渠:道设计?水位:下游堰面上宜设置】水平状连续挑—流低坎
《
,。。。
,
:
3 【 各部位《形状和?尺寸:应按压?力流估算也可经水】工模型试验确—定
:
》13.?。2,。.5 排洪闸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排洪闸中【心线与渠道》中心线夹角》宜为60°》。~90°
【
2】 排洪闸闸槛高程!宜低于或等》于渠底高程》闸孔总宽度应—满,足,排,泄控制渠段》洪,水要求闸门顶—高不应低于渠道加】大水位
【
3 !排洪闸宜结合渠道节!制闸布置
【
【4 有事故泄空】要求:的,宜采用无渠道节【制闸的潜没式排【洪闸即闸前渠底设有!能容纳渠道加大流量!的弯道式导》流槽槽末设带有胸墙!的潜没式排洪闸
】
1—3.2.6》 , 非入渠排洪建筑物!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用于洪水—与渠道水面高—。差明显、洪水含【沙量高、水质差、】。污染大的情况
!
:
? 2 》当洪水位高于—渠顶时?应采用?排洪渡槽《(桥)跨越洪水位低!于渠顶时应采用渠】下涵或倒虹吸—管穿:越渠道排洪
】
3 !。。 非入渠排洪—建筑物中心线宜与渠!道中心线正交
【
:
1《3.2.7》 排?洪,渡槽(桥)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在洪?水,频次少的北方地【区,宜采用?宽,浅型排洪渡槽兼顾】枯水期日常》交通(即排洪—桥)
?
!2 排洪》渡槽(桥《)在:渠堤之外应》设置收?集引导?洪水的堤《、沟式?进、出口和》必要的出口消能防冲!设施不应降》低渠顶高度或影响渠!。。堤检修交通》
》
? 3 槽(桥】)身:段宜采用较大—。纵,坡槽(?桥,)身梁底至渠道加】。大水位之间》的净空高度不宜小于!0.5m
【
,
》 4 ? 排洪?。渡,槽(桥)的具体布】置和:。。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9章和《第16?章的规定
—。
13.【2,.8 渠下—排,洪涵洞或排洪倒虹】吸管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洪水【水面低于渠底时应】设渠下排《洪,。涵洞洪水水面—仅低:于渠顶时应设倒【虹吸管泄洪》
》
《 2 ? ,排洪建筑物的—。长度不应小于渠床】底部宽度顶高不【应影响?渠道防?渗设施自身不应淤】积堵塞
《
,
— 3 《 排洪?涵洞宜?兼顾日常交通洞【底不应?积水
《。
,
— 4 排洪倒虹吸!管或排洪涵洞的设计!流量和布置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10章和第1—1,章的规?定
【。13.2.9 平!交排洪建筑物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洪—水与:。渠道:。水面高程接近、水】。质适于灌溉》且需:互相补换水量的天然!河(溪)道与渠【道交叉时宜设—置平交排洪建筑物;!
】 2? 平交《排洪建筑《物应由在河、渠【交叉口四《个方:。向中的一至四个方向!水,。道,。。上设置?的,节制闸和护岸组成】必要时?宜增设专用排沙【及通航设施;
】
:
3【 ,。 一个方向平交布】置形式用于河—溪,水位略低于渠道水位!。时应在交叉口下游】侧的河溪上设闸【壅高洪水补给渠道;!
《
《 4 两个方向!平交布置形式—应在交叉口》下游侧?的河溪?和,渠道上?分别设闸《壅水并控制入渠【流,量;
!。。 5 三【个方向或四个—方向平?交布置?形式应能更灵—。活地调控水量
】
13—.,2,.10? 排洪建》筑,物出口?宜避:。。开工业?、,村镇和企事业单【位等重要设施—也,可采取工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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