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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  总】体布:置 》。 ? ,13.2.1—  :入渠排洪建筑物【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按照分片》分段和就近排洪的】原则合理布置引洪】入渠口?和排:洪堰:。(闸)等建筑物; ! ? ,   ?  2 《 各渠段经引洪【入渠口引入的洪水】流量:与渠道自身》流量(?或事先已泄空—)之和应小于该渠】段的加大流量; ! 《   ? 3 ? 引:洪入:渠口宜设置》。。在,洪水集中通道—处或排洪沟道末端应!。减,少其个数和对—渠道功能的影响;】    !。 ,4  排洪堰、闸的!。位置宜靠近洪水容】泄区:场,地应稳定 】。 13.2.【2  引洪入渠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引入渠—。道的洪水不应严重】污,染、淤堵《或破坏渠道》。 — ,   2  引洪入!渠口应由设在渠堤】外的沉沙池、进【口段:渠顶过?水段:。(过水路面或涵管)!影响范?围内的渠《床防:冲砌护段及必—要的渠底消力池【。段,组成:渠深较大《时的:引洪入渠口》宜按陡坡设》计 》    》 ,3  引洪入渠【口不应改变渠道过】水断面形《。状不应影响渠道顺】利通过加大流量【必要时宜《局部抬高该》渠,段的渠?顶高程 】 13.2.3  !溢洪侧堰《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溢洪侧堰应平行于!渠道水流《。方向堰顶长》度应满足渠道排【泄入渠洪《水总流量的要求 】。  —   2  溢洪侧!。堰宜:采用流量系》。数大且自身》稳定的?实用堰型堰顶高【程宜与渠道设计水位!齐平或采《用在较低的堰顶上】加设:控制:设施:    ! 3  溢洪侧堰下!。游侧应?结合地形条件布置侧!槽,式或正向渐变收【缩式集水道以平稳】的流态连接下游泄】洪退水渠 》。 1—3,.2.4 》 虹吸溢流》堰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虹吸溢【流堰应具《有能:自动启闭功能—、对水?位变:化反应灵敏》、泄洪能力大虹【吸溢流堰《宜单:独设置或作为安全】保护:措施加设在泄洪【闸等:建,筑物侧旁 》  —。   2  虹吸】管进口应淹没于渠】道设计水位以下进】口,管顶:部应设通气孔—泄洪堰顶《不应低?于渠道设《计水位下游堰面上】宜,设置水平状连续挑流!。低坎: ,。 《     》3  各部位—形状和尺《。寸应按压力流估【算也可经水》。工模型?试验确定 》 13【.2.5  排洪】闸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排:洪闸中心线与渠【道,中心线?夹角宜为60—°,~90° — ,     2 ! 排洪闸闸槛高【程宜低于或等于【渠底高程闸》孔总宽度《应,满足排泄控》。制渠段洪水要求【闸门顶高不应低于】渠道加大水位—   】 ,。 ,3 : 排洪闸宜结合渠】道节制闸布置 【  —   4  有事故!泄空要求的宜—采用无渠《道节制闸的潜—没式排洪《闸,即闸前渠底设—有能容纳渠道加【大流量的弯》道式导流槽槽末设带!有胸墙的潜没—式排洪闸 【 ?。13.?。2.6  非入渠排!洪建筑物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用于洪水【与,。渠道水面高差明【显,、,洪水:含沙量高、水—质差、污染大的情况! 《     2  !当洪水位高》于渠顶时应采用【排洪渡槽(》桥)跨越《洪,水位:低于渠顶《时应采用渠下涵或】倒虹吸?。管,。。穿越:渠道排洪 【     3】  非入渠排洪建筑!物,中心线?宜与渠?道中心线正交 】 : 13.2.【7  排洪渡槽(】桥)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洪水频次》少的北方地》区宜采用宽浅型排洪!。渡槽:兼顾枯水期日常交】通(即排洪桥)【 ?     【2  排洪渡—槽(桥)在渠堤之】外应设置收集—。。。引,导洪水的堤、—。沟式进、出口和必要!的出口消《能防冲设《施不:应降:低渠顶高《度或影响渠》。。堤检修?交通  !   3  —。槽(桥)身》段宜采用《较大纵坡《槽(桥?)身梁底至渠道加】大,。水位之间的净空高】度不:宜小于0《.5m? , ?  ?   4  排【洪渡:槽(桥)的具体布】置,和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9章和第16—章的:规定 》 : 13?.2.8《  渠下《排,洪涵洞或排洪倒【虹吸管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洪水【水面:低于渠底时应设渠下!排洪涵洞洪》水水:面仅低于渠顶时【应设倒虹吸管泄洪 !。。    】。 2  排洪建筑】物的长度不应小【于渠:床,底部宽?度顶高不《应影响渠道防渗设】施自身不应淤积堵塞! ,     !。3  排《洪涵洞宜兼顾—日常交通洞》底不应积水 — 》。。。    4  排】洪,倒虹吸管或》排洪涵洞的设计【。流量和布置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1—0章和第11—。章的规定 ! 13?.2.9 》 ,平交排洪《建筑物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洪—水与渠道水面高【程接:近、水质适于灌溉且!需互相补换》水量的天然河—(溪)道与渠道【交叉:。时宜设置平》交,排洪建筑物; !。。。     2 ! 平:。交,排洪:建筑物应由在—河、渠交叉口四个】方向中的一至四个】。方向水道上设置的】节制闸和《护岸组成必要时宜】增设专用排沙及通航!设施:;   !  3?  一个方向平交布!置形式用于河溪水】位略低于渠道水位时!应在交叉《口,下游侧的河溪上设】闸壅高洪水》补,给渠道;《 , ?     —4  两《个方向平交布置【形式应在《交叉口下《游,侧的河溪《和渠道上分》别设闸?壅水:并控制?。入渠流?量; 【     5  】三个:。方,向或四个方向平交】布置形式应能更灵】。活,地调:控水:。。量 》 13.2.10!。  排洪建筑物【出口宜避开工业、村!镇和企事业单位【。等重要?设施:也可采?取工程?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