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 渠道水力》计算
】
6.3》。.1 续灌渠道应!按设计流量、—加大流量和最小【流量进行水力计算轮!灌渠道可只按设计流!量进行水力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各级渠》道水力要素应按【设,。计流量计算确定其平!均,流速应?满足渠道不冲不淤】的要求?;
】 2 续灌】。渠道的岸《顶,超高和?渠深应按加大流【量计:算并应?按加大?流量验算《渠道的?不冲流速;
】。
3】 续灌渠道—的最低控制水位应按!最小流量计》算确定并应按最小流!量验:算渠道的不淤流【速,
—6.3.2 续】。灌渠道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 ,。式,中,。Qs续灌渠》道的设?计流量(m3/【s);
》
,
《 : :。。 q—s设计灌水率[【m3/?(s·?100hm2)];!
》
《 》 As该》渠道灌溉面积(【10:0h:m2)?;
《
》 : ηS该!续灌渠道至田间的灌!溉水利用系数—;
?
:
— Q该】渠道分出的总流【。量(m3/s—);
【
? , ? σ渠道单位!长度的?水量损失率(%【。/km);
!。
,
】 L《该,渠道工作长度—(km)支》渠工作长度为—L1与a《L2之和L1为支】渠引:水口至第一个斗口的!长度L?。2为第一个斗口至最!末一个斗《口的长?度a为长度折—算系数可视支渠【灌溉面积的平面【形状而定(面积重心!在上游时a=0.】60;在中》游时a?=0.?80;在下游时a】。=0.?85:);干渠工作长【度可取工作渠段的】总长度
《
?
6.《3.3 《。 ,轮灌渠道《的设计流《量可按下式计—算确定
【。
《
】式中Qn轮灌渠道】的设计流量(—m3/?s):;
:
】 》 N该渠道轮【。灌组:数;
! : — An该渠》道,轮灌组?平均灌溉面》积,(10?0hm2);—
! 【ηn该轮灌》渠道至田间的灌溉】水利用系数》
6.】3.4? 续灌渠道加大】流量:的,。加大百分数可按表6!.3.?4采用湿润地区【可取小值干》旱地区可取大—值由泵站《供水的续灌渠道加】大,流量应?为包:括,备用机组《。在内的全部》装机:流量
《
》
:
,。
6.3》.5 续灌渠【道的最小流量不【宜小于设计流量的】。4,0%相应的》最小水深不宜小【于设计?水深的60》%
—
6.3《.6 泄(退)水!渠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灌溉渠首段泄水】、排沙渠道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灌溉渠首段】下游渠?道的设计《流量
?
?
《 2 分水【建筑物上游》泄,。水渠道的《设计:流量可按分水—建筑物下游最大一】条渠道的《设计流量确》定也可按分水建筑物!。上游渠道的设计【流量确定但不应【小于分水建》筑物上游渠道设【计流量的5》0%
】 《3 附《近无分水建》筑物的泄《水渠道设计流量【应与:该段:渠道的设计》流量相同确实—有困难?。时设计流量不—宜小于该段渠—道设:计流量?的50%
!
4 】用,于调节?渠道流量的泄水渠】道条数可根据需【要和具体条件而定】各,。泄水渠道的》设计流量可按等于或!略小于所在渠段的设!计流量确定
—
:
:
5 渠!。道末端退水渠道【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渠道末端设】计流量的50%
】
】 6: 泄(退)水渠】道的允许不冲流速】可采用相同条件【下灌溉渠道的1.1!倍~1.2》倍
:
【 7 泄(退】)水渠道的纵、横断!面设计方法与—灌溉渠道相同但【其边坡系数应比相】同条件下的灌溉渠道!稍大
?
?
—。8 泄(》退):水渠道的岸》顶超高和宽度可比相!同条件下灌溉渠【道稍小?
》
? 9 《 泄(?退)水渠道出口与承!泄区连接处的水位】差过大时应设置衔接!建筑物?
》。
》10 ? 有条件《。时应利用天然沟谷】作为泄?(退)水渠道
!
:
11【。 :退水渠末端采用抽排!方式的?渠系:建筑物设计》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的规?。定执行
》
:
6.3》。.7 渠底比降应!根据渠道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设计流!量和含沙量等因素通!过计算?分,析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清》水,渠道:的渠底?比降可?按,下式计算
—。
》
!式,中V渠道的平均流】速(:m/s);
【
?。
! R渠道的水【力,半径:(m);
】
】 ? i:渠底比降;
!
《 】n,渠床糙率可按本标】准附录B选用
】
》 2 黄土】地区浑水《渠道的渠底比降【可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ρ浑水渠《道水流挟沙能—力(kg/》m3);
】。
》 , 》 ω泥?沙,沉降速度(mm/s!);:
】。 【 Qh浑水渠道设】计流量(m3/s)!
?
6.3.8】 渠?道的控制断》面设:计水位应从水源【引水高?程自上?而下和?从灌溉范围》内地:面控制点高程自下而!上逐级推求相结合经!综合比选确定
【
】 各级渠道进口设计!水位可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H进口渠道进口处的!设计水位(m);
!
— 》 《Ao渠道灌溉—范围内控制点—的地面高程》(m);
—
— 】ho控制点》地,面与附近末级固定】。渠道设计水位的高】差(m)宜取 0】.1:0m~0.20m】;
:
》 【 L各级渠道长!度(m);
!
— 《 i渠《道,比降:;
! — △h《水,流通过建筑》物的水头《损失(m)
!
6.3.9【 各级渠道的平均!流速可按本标准【式,(6.3.7-【1)计算确定
【
6—.3.10 土】渠设计平《均流速?宜控制在0.6m】/s~1.0m/s!但不应小于0.【3,m,/s:清、浑水《两用土渠的》平均流速应按冲淤】平,衡渠道设计结合通航!的灌溉渠道设计【平均流速宜控制在0!。.,6m/s《~0:.8m/s但不【。应超过?1.0m《/s寒冷地》区冬、?春,季,输水渠道设计平均】流速不宜《小于1.5m/【s
《
6.3.【。。11 重》要的:干、支渠允许—不冲流速应》根据渠?床,材料、过水断面水】力要素及《。泥沙等条件》通过试验或选—择相应?。的经验公式计算确定!;一般渠道可按本标!准附录C选用—;渠水含沙量较大且!渠床有?薄层淤泥《时可按本标准附录C!所列数值高值选用】。
6.3!.1:2 浑水》渠道的允许不—。淤流:速应根据水流挟【沙能力按各地区【。经,。验公式计算确定黄】河,流域浑水渠道水【流挟沙能《力可按本标准—。附,录D所列经验公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