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 渠道水力计算
!
?。
:
6.3《.1 《续灌渠道应》按设计流量、加【大流:量,和最小?流量进行水力计【算轮灌?渠,道可只按设》计流量进行》水力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各级渠道水!力要素应按设计【流量计算确定其平】均流速应满》足渠道不冲》。不淤:的要求;
—
】2 ?续,。灌渠道的《岸顶超高和渠—深应按加大流量计算!并应按加大》流量验算渠道—的不冲?流,速;
【
3— :续灌渠道的最低控制!水位应按最小—流量计算确定—并应按最小流—量验算渠道》的,不淤:流速
?
,
:
,
6.3.》2 : 续灌渠道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式中Q】。。s续灌渠《。道,。的设计流量》(m3/s)—;
《
》 《 qs设计】灌水率[m3/【(s·100hm】2):];
! !As该渠《。道灌溉?面积(10》0h:m2);
!
】 ηS该续灌】渠道至田《间的:灌溉水利用系数;
!
— , Q!该渠道分出的总【流量(m3/s);!
?
! σ渠—道,单位长度的》水量损?失,率(%/km)【;
—
— L—该渠道工作长度【(km)支渠工【作长度为《L1与aL2之和L!1为支?渠,引,水口至第一个—斗口的长度L2为第!一个斗?口至最?末一个斗口的长【。度a为长度》折算:系数可视支渠灌【溉面积的平面形【状而定(面》。积重:心在上游时a—=0.60;—在中游时a=0.8!0;在下《游时a=0.85)!;干渠工作》长度可取工作渠【段的总长《度,
6.3!.3 轮灌—渠道的设计流量可】按下式计算》确定
?
,
,。
?
— 《式中Qn轮灌渠道的!设计流?量(m3/s);】
—。 , — N该》渠道轮?灌组数;
—
?
, — 《。A,n该渠道轮灌组【平均灌溉面积(10!。0hm2);
【
?
【 》。ηn该轮灌渠—道至田间《的灌:溉水利用系数
【
《。
6.3.4— 续灌《渠道加大流量的加】大百分数可》按表6?.3:.4采用湿润地【区可取?小值干旱《地区可取大值由【泵站供水的续灌渠道!加大:流,量应为包《括备用机组》在内的全《部装:机,流量
?
!
6?。.3.?5 续灌渠道的】最,小流:量不宜小于设计【流量的40%相应】的最小水深不宜小于!设计水深的》60%
】
6.3.6 】。泄(:退)水渠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灌溉【渠首段?泄水、排《沙渠道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灌溉渠】。首段下游渠道—。的设计流《量
:
,。
《 2》 分水建筑物【上游泄水渠道—的,。设计流量《。可按分水《建筑物下游最大一条!渠道的?设计流量确定也可】按分水建筑物上游】。渠,道的设计流量确定】但不应小《于分水建筑物—上,游,。渠道设计流》量的50%》
! 3 附》。。。近无分水建》筑物的泄水渠道【设计流?量应与该段渠道【的设计流《量相同确实有困【难时设计《流量不宜小》于该段渠道》设计流?量的50%
【
:
4【。 :用于调节《。渠道流量的泄—水渠道?条数可根据需要和】具体条件而定各泄】水渠道的设计流【量可按等于或—略小于所在渠段的】。。。设计流量确定
】
5! 渠道末端退【水,。渠道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渠?道末端设计》流量的50%
【
》 6 — 泄(退《。)水渠道的》允许不冲流速—可采用?。相同条件下灌溉渠】道的1.1倍~1】.2倍
《。
:
,
7 】 泄(退)水渠道】的纵、横断面设【计,方,法与灌溉渠道相【。同但其边坡》系数应比相同—条件下?的灌溉渠道稍大【
》
8— 泄(退)水【渠道:的岸顶超高和—宽度可?比相同?条件下灌《溉渠道稍《小
】 9《 :泄(:退):水渠:道出口与《承泄区连接》处的水位差过大时应!设,置衔接建筑物—。
》
10【 有条件时应利用!天然沟?谷作为?泄(退)水渠道【
,
【 11 退【。水渠末端采用抽排方!式,的渠系?建筑物设计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的规定执】行
:
》。6.3.7》 渠底比降应根】据渠:道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设计流《量和含沙量等因素通!过计算分析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清水渠道的—渠底比降可按—。下式计算
】
【
式中V渠!道的:平均流速(》m,/s);
—
【 R】渠道的水《力,半径(m);
】
:
: 】 i渠底比—降;
【
— n—渠床糙率《可按本标准附录【B选用
》
》 2 黄【土地区浑水渠道的】渠底比降可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ρ浑水渠道—水流挟沙能力(kg!/,m3);
】
! ω泥沙沉降速!。度(mm/s);
!
】。 ? Qh浑水渠!道设计流《量(m3/》s)
—
6.3.—8 渠《道的控制断面设计】水位应从水源引水】高程自上而下和从】。灌溉:范围:内地面?控制:点,高程自下《而上逐级推求相【结合经综合比选确】定
:
》 《各级渠道进口设计水!位可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H进口渠道进—口处的设计水位【(m);
》
【 , 》 :Ao:渠,道灌溉范围内—。控制点?的地面高程》(m);
—
《 《 h【o控制点地面与【附近末级固》定渠道设计水位【的高差(m》)宜取?。 0.10m—~0.2《0m;
】
! L各级渠道长】度(m?);
?
《
《 , , : ?i渠道比降;—
》
, — △h水流】通,过建筑物的》水,头损:失(:m)
6!.3.?9 : 各级渠道的平【均流速可按》本标准?式(6.《3.7-1)计算确!定
:
?
6.3.—10 土渠设计】平均:流速:宜控制在0.—6m/s《~1.0m/s但】不应小于0.3【m/:s清、浑水》两用:土渠的?平均流?速,应按冲淤平衡渠【道设:计结合通航的—灌溉渠道设计平均流!速宜控制在0.6】m/s?~0.8m/s【但不应超过1.0】m/s寒《冷,地区冬、春季输水渠!道设计平均》流速不宜小》于1.5m/—s
6】。.3.11 重要!的,干、支渠允许不冲】流速应根据渠床材料!、过水断面水—力要素及泥沙等【条件:通过试验或选择相】。应的经验《公式:计算确定;一般【渠道可按本标准附录!C选用;渠水—。含沙量较大》。且,。渠床有?薄层淤泥时可按【本标准附录》。C所列数值高值选】用
》
6.3.1【2 浑《。水渠道?。的允许不淤流速应】根据:水流挟沙能力按各地!区,经验公式计》。算确定黄《河流域浑《水渠道水《。流挟沙能力可按本标!准附录D所列经【验公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