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渠系总体布置
!
《。
6.2.1 【 灌溉渠《道应依?干渠、支《渠、斗渠、》农,。渠顺序设置》固定渠?。道也可增设总干渠、!分干渠、分》支渠和?分斗:渠灌溉面积》较小的灌区》可减少渠道级数
!
【 灌溉渠《道系统不宜越—级设:置渠道
】
6.?2.2 灌溉【渠道的布置》应,根据灌区的》地形、?地势、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社会状况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各级渠道应选择在各!自,控制范围内地势较高!地,带干渠、《支渠宜沿等高线或分!水岭布?置,斗渠宜与等高线【交叉布置
—
,
2】。 , 渠线应《避免通过风化破碎】的岩层、可能产生】滑坡或其他地质条】。件不良的地》段无法避免时应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
— 3 渠线】宜短而平顺并应有利!于机耕宜避免深挖、!高填:和穿越城《镇,、村庄和工矿企【业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 4 —。渠系布置《宜兼顾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
《
5 ! 自:流灌区范围内的局】部高地?经论证可实行提水】灌溉
?
:
《 6 —井渠结合灌区—不宜在同《。一地块布置》自流与提水两—套渠:道系:统
《
6.2.3 ! ,“长藤结瓜”—式灌溉系统》的渠道布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渠道不》宜直接穿《。过库、塘、堰—;,
】 :2 渠道布置【。应便于?发挥库、塘、堰的调!节与反调节作用;
!
:
— 3 ? 库、塘、堰的布】置宜满足自流灌溉的!需要也可设》泵站:或流动抽水机组向】渠道补水
】
,
6.2.4 6!67h?m2以?上灌区的《干,。渠、支渠应按—续灌:。方式设?计斗渠、农渠—应按轮灌《。方式设计支渠也可】按,轮灌方式设计轮灌】组数宜取2组~【3组:各轮灌?组的供水量宜协【调一致
】
6.2.5 4!级及4级《。以,上的土渠弯》道曲率半径应大【于该弯道段水面宽】度的5倍石》渠或刚性衬砌渠道的!弯道曲率半径不应小!于水面宽度的—2,.5倍通《航渠道的《弯道曲率半径—还应与?航运部门的有关【要求相协调
【
:。
6.2.6【 :干渠上主要建—筑物及?重要渠段的上游【应设置泄水》渠、闸干渠》、支渠和位置—。重要的斗渠末端应】有退水设施
!
6.《。2.:。7 对渠道沿线沟!道坡:面洪:水应予以截》导必:须引洪入渠时应校】核渠道的泄洪能【。力并应?。设置:排洪闸、溢》洪堰等?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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