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渠,系总体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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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灌溉渠?道应依?干,渠、支渠《、斗:渠、:农渠顺序设置固【。定渠道?也可增设总干渠、分!干渠、分支渠和分斗!渠灌:。溉面积?较小的灌区可减少】渠,道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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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渠道系统不宜越】级设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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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 灌溉渠《道的布置应根—据,灌区的地形、—地势、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社会状况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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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各,级渠:道应选择在各自控】制范围内《地,势较高地《带干渠、支渠宜沿等!高线或分水岭—布置斗渠宜与等高线!。交叉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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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渠线应避免通】过风化破碎的岩层、!可能产生滑坡或其他!。地,质条件?不,良的地段无法避【免,时应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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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渠线》宜短而平顺并应有】利于机耕宜避免深】。挖、高填和穿—。越,城镇、村庄和工【。矿企业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4 渠系布置宜兼!顾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
》。
5】 :自流灌区范》围内的局部高地【经论:证,可实行提水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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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井渠:结合灌区不》宜在同?一地:块布置自流》与提水两套渠—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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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长藤结瓜”式灌溉】系统的渠道布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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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渠:道,不宜直接穿过—。库、塘、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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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渠道布》置应:便于发?挥库、?塘、堰的调节与反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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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库,、塘:、堰的布《。置宜满?足自流?灌溉的需要也可设泵!站或流动抽水机【组向渠道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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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667—hm2以上灌区【的干渠、《。支渠应按续灌方【式设计斗渠》、农渠应按》轮灌方式《。设计支渠也可按轮】。灌方式设计轮灌组】数宜:取2组~3组各轮】。灌组的供水量—宜协调一致》
6【.2.5 4【级,及4级以《上的土?渠弯道曲率半径应大!于该弯道《段水面宽度的5倍石!渠或刚性衬砌渠道】的弯道曲率半径【不应:小于:水面:宽度的2.5—倍通航渠道》的弯道曲率》半,径还应与航运部【门的:有关要求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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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干渠上!。主要建筑物及—重要:渠段的上游应—。设置泄水《渠,。、闸干渠、支渠【。和位置重《要的斗?渠末端?应有退水设施—
6【.2:.7 对渠道沿】。。线沟道坡面洪水应予!以截导必须引洪入】渠时:应校:核渠道的泄洪能力】并应:设置排洪《闸、溢?洪,堰,等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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