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渠系总体布置
!
6—。.2.1 灌溉】渠道应依干》渠、支?渠、斗渠、农渠【顺序设置固》定,渠道也可增设总干】渠、分干渠、分【支渠:和分斗渠《灌溉面积较小的灌】区可减少渠道级数】。
】 灌溉《渠道:系统不宜越级设置渠!。道
:
6—.2.2 》 灌溉渠道的布置】应根据灌区的地【形、地势、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社会】。状况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各级渠道应选择在】各自控制《范围内地势》较高地带干渠、支渠!宜沿等?高线或分水》岭布置斗渠宜与【等,高线交?叉布置
—
:
》2 ?渠,线应避?免通过风化破碎【的岩层、可》能产生滑坡或其他】地,质条件不良的地段无!法避免时应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
》。 3 渠线】宜短而平顺》并应有利于机耕宜】避免深挖《、高:填和穿越城镇、村】庄和工矿企业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 ?4 渠《系布置宜兼顾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
?
】 5 自》流,灌区范围《内的局部高地经【论证可实行提水【灌,溉
《。
【6, 井?渠结合灌区不宜在同!一地块布置自流与提!水两套渠道》。系统
】6.2.3 【“长:藤结瓜”式灌溉系】统的渠道《布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渠道不宜直—接穿过库、塘—、堰;
》
— 2 《 渠道布置应便【于,发,挥库、塘、堰的【调,节与反调《节作用;
【
— 3: 库、《。塘、堰的布置—宜满足自流灌溉【的需要也《。可设泵站或流—。动,抽水机组向渠道补水!
6.2!.4 667h】。m2以上灌区的干】渠、支渠应》按续灌方式设计斗渠!、农渠应按轮灌【方式设?。。计支渠也可》按轮灌方式设—计轮灌组《数宜:。取2组?~3组各轮灌—组的供水量》宜协调一《致
【。6,。.2.5 4级】。。及,4级以上的土—渠弯道曲率半—。。径应大于该》弯道段水面》宽度的5倍石—渠或刚性衬砌渠【道的弯道曲率—半径不应小于水【面宽:度的2.5》倍通航渠道的弯【道曲率半《。径还应与航运—部门的有关要—求相协调
【
6.2.【6 干渠上—主要建?筑物及重要渠段【。的上游?。应设置泄水》渠、闸干《渠、支渠和位置重要!的斗渠末端应有退】水设施
【
,
6.2.7 【 对渠道《沿线沟道坡面洪水】。应予以截导必—。须引洪入渠时应校核!渠道的泄洪能力并应!设,置排洪闸、溢洪【堰等安全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