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3【  排水标》准 ? 《 3.3.1  !排涝标准的设计暴雨!重现期应根据—排水:区的自然条件、涝灾!的严重程度》及影响大小等—因素可采用5—。a~10a有特【殊要求的地区经技术!经济论证可适当提】高标准? : 3.3.2!  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应根据排涝面积、地!面坡:度、植被条件—、暴雨特性》和暴雨量《、河:网,和湖泊的《调蓄情况以及农【作物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等条件经【论证确定旱作—区,可采用1d~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d~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可采用1d~3】d暴:。雨3:d~5d排至耐【淹,水深牧草区可采【用1d?~3d暴雨5d~7!d排至耐淹水深 ! :     具【有调蓄容积的排水】系统可根据调蓄【容积的大小》采,用较长历时的设计】暴雨或?一定间歇期》的前后两《次,暴雨作为设》计标准;排空调【蓄容积的时间可根据!当地暴雨《特性统?。计分析两次暴雨【的,间歇天数确定可采用!7d~15d—。 3【.3.3  农作物!的,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有关:试验资料《或调查资料分析【确定无试验》或调查资料时可【按表3.《3.3选《取 】 ! 3.3.—4  设计》排涝模数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的实测资料分!析确定?无实测资《。料时可根据排水区】的自然经《济,。条,。件和:生,产发展水平等分别选!用本标准附录A所】列公式或其他—经过论证的公式计】算 3.!3.5 《 设计排渍》深度:、耐溃深度、耐渍时!间和水?稻田适宜日渗漏量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农作物试!验资料或《种,植,经验调查资》料分析?确定无试《验资料或调查资【料时旱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0.】8m:。~1.3m》水稻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0.4—m~0.6》m;旱作物》耐渍深?度可取0《。.3m?~0.6m耐渍时】间可取3d~—4,d水稻田适宜日【。渗,漏量可取2m—m/d?~8mm《/d黏性土》宜取较小值沙性土】。宜取较大值 ! 3.3.6 】 有渍害的》旱作区农作物—生长期地下水位应】以设计?排渍:深度作为控制标准】但在设计暴雨形成】的地面水排》除后应在旱作物耐】渍时间内将地下水位!降,。至耐渍深《度水稻区应能在【晒田期内《3d~5《d,将地下水《位降至设《计排渍深度土壤渗】漏量:过小的水稻田应采取!地下:水排水措施 【 3.3【.7  适》于使用?农业机械《作业的设计排渍深】度应根据《各地区农业机—械耕作?的,具体要求确》定,可采用0.6m~】0.8m 【 3.3.8 ! 设:计,排渍模数《应采用?当地或邻近地区的】实,测资料确定》。 —    无实测资】料时可按下式计算】 !  《   式《中qb设计排—渍,模数[m3/—(s·km2— )];《。 —       【   μ《土壤给?水度(释放水—量与土?壤体:积的比值); 】     】      H地下!水位设计降低—深度(m);—  【  :  :  :   ?T排渍历时(d) ! ,。 , 3.3—.9  改良盐碱】土或防治土》壤次生盐碱化—的地区其排水标准】。除应:执行本标准第3【.3.1条~第3.!3.8条的规定外尚!应在返盐《季节前将《地下水控制在—临界:深度以下《地下水临界深—度,应根据各地区—试验或调《查资料确定无试验或!调查资料时可—按,表3.3.9所【列数:值选: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