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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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工】程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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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蓄水枢纽工】程等级?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和防洪标准GB !50:201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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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引水枢纽》工程等?级应根据《引水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2—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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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提:水枢纽工程等级【应根据单《站装机流《量或单站装机功【率的大小按表3【.1.?3确:定当:按单站?装机流量和》单,站装:机功率?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等级时应】按较: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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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应!根据所属枢纽—工程的等级与建筑】物,重要:。。性按表3.1.【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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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灌溉渠道】或排水沟道级别【应根据灌溉或—排水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5确定对灌排—结,合的渠沟工程当【按,灌溉:和排水设计流量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级【别时应?按较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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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灌,溉与排?。水,渠沟上的水闸—、渡槽、倒虹吸【、涵洞、隧洞、跌】水与陡坡《等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6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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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与?铁路或公《。路交叉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级别除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外尚不应!低于:该铁路或公路的工】程级:别且应满足相关建】筑,物净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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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 ,。在防洪堤上修建的】引水、提水工程及】其他: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或在挡潮堤上修建!的排水工《程其级别不得低于防!洪堤或挡潮堤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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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与其他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联?。合,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工《。程级:别应按其中最—高建筑物级别确定兼!有供水、《发电等多《种用途的渠》系,建筑物?其工程级别应按不同!用途对应的最高【级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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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 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失事后将造成—重大灾害或采用新型!结构、实践》经验较少《的,2级~5级主要建筑!物;2?级~5级《。的高填方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或大落?差,水,闸、倒虹吸、涵洞】等,渠系建筑《。物其级?别经论证后均—。可,提高: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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