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
—
:
3.1 工】。程等:。级划分
《
》
3.1.—1, 蓄?水枢纽工程等级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和防洪—标准GB 》50201确定
!
3.—1.2 引—水枢纽工程等级应】根,据引水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2确】。定
?
?
3】。.,1.:3 提水枢纽【工程等级应根据单站!装机:流量:或单:站装机功率》的大小?按表3.1.3确】定当按单站》装机流量和单站装】机功率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等级!时应按较高确定【
【
3.【1.4 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应根据所属】枢纽工程的等级【与建筑物重要—性按:表3:.,1.4确《。定
—
—
3.1.5 【。 ,灌,溉渠道或《排水沟道级别应【根据灌溉或》排水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5确定对灌排结【合的渠?。沟工程当按》灌溉和排水设计【。。流量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级别—时应按较高确—定,
:
》
》3.1.6 灌】溉,与排水渠《沟上的水闸、—渡槽、倒虹》吸、涵洞、隧—。洞、跌水与陡坡等】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6确》定
—
:
》3.1.7 与铁!路或:。公路交叉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级别除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外尚不应低于】该,铁路:或公路的工》程级别且应满足【相关建?筑物净空的》规定
《
,
3《.1:.8 在防洪堤上!修建的引水、提水工!程,及其他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或在挡潮堤!上修建的排水工程其!级,。别不得低于防洪堤】或挡潮堤的级—别
《
?3.1?.,9 与其他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联合: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工程《级别应?按其中?最高:建筑物级别确定兼】有供水、《发电等多《种用途的《。渠系建筑物其工程级!别应按不《同用:。途,对应的最《高级:别确定
》
3.1.】10 ?。 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失事后将造成【重大灾?害或:采用新型结构—、实践经验较少的】2,级~5级主要—建筑物;2级—~5级的高填—方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或大落差水闸—、倒虹吸、涵洞【等渠:系建筑物其》级别经论证后—均可提高《一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