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53-2014 建标库

7.2  控制中心及计算机系统

7.2.1  控制中心宜具有下列功能:

    1  监视各站及工艺设备的运行状态;

    2  对监控阀室的监视、控制;

    3  实时采集和处理主要工艺变量数据;

    4  通过站控制系统进行远程控制;

    5  水击控制;

    6  管道的泄漏检测与定位;

    7  全线紧急停运;

    8  通信信道监测及自动切换;

    9  数据分析及运行管理决策指导;

    10  向管理系统和其他应用系统提供数据。

7.2.2  顺序输送多种油品时,控制中心配置的软件可具备状态预测、批次计划、工艺运行优化、界面跟踪、管道存量计算、模拟培训等功能。

7.2.3  控制中心控制室的设计应满足运行操作条件的要求,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定》GB50174的规定外,尚应满足计算机设备的安装要求。

7.2.4  计算机系统应采用双机热备配置,系统应具备故障自动切换功能。

7.2.5  当设置备用控制中心时,主、备控制中心之间应具备控制权限切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