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管道的强度校核
5.5.1 输油管道应计算由设计内压力、外部载荷和温度变化所产生的应力,并应使其小于管道、管道附件及所连接设备的安全承受能力。
5.5.2 穿越管段的强度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3的有关规定。
5.5.3 埋地输油管道的直管段和轴向变形受限制的地上管段的轴向应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σa——由于内压和温度变化产生的轴向应力(MPa),负值为轴向压应力,正值为轴向拉应力;
E——钢材的弹性模量,可取2.05×105MPa;
α——钢材的线膨胀系数,可取1.2×10-5℃-1;
t1——管道安装闭合时的环境温度(℃);
t2——管道内被输送介质的温度(℃);
μ——泊桑比,宜取0.3;
σh——由内压产生的环向应力(MPa);
p——管道的设计内压力(MPa);
d——管道的内直径(m);
δ——管道的公称壁厚(m)。
按内压计算的环向应力应小于或等于许用应力[σ],许用应力[σ]应符合本规范第5.2.1条的规定。
5.5.4 埋地管道的弹性敷设管段和轴向受约束的地上架空管道,在轴向应力中均应计入横向弯曲产生的应力。轴向受约束的地上架空管道横向弯曲引起的轴向应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59的相关规定。弹性敷设管段的弯曲应力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σd——弹性敷设产生的弯曲应力,负值为轴向压应力,正值为轴向拉应力(MPa);
D——钢管外直径(m);
R——弹性敷设曲率半径(m)。
5.5.5 对于受约束管道应按最大剪应力破坏理论计算当量应力,当σa为压应力(负值)时,应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σe——当量应力(MPa);
σS——钢管的最低屈服强度(MPa)。
5.5.6 对于轴向不受约束的架空敷设管段、埋地管道出土端未设固定墩的管段,热膨胀当量应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且计算值不应大于钢管的许用应力[σ]。
式中:σt——最大运行温差下热膨胀当量应力(MPa);
σb——最大运行温差下热膨胀合成弯曲应力(MPa);
Mi——构件平面内的弯矩,对于三通,总管和支管部分的力矩应分别考虑(MN·m);
ii——构件平面内的应力增强系数,其取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H的规定;
Mo——构件平面外的弯矩(MN·m);
io——构件平面外的应力增强系数,其取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H的规定;
τ——扭应力(MPa);
Mt——扭矩(MN·m);
Z——钢管截面系数(m3)。
5.5.7 计算地面管道的热应力时,管道的全补偿值应包括热伸长值、管道端点的附加位移及有效预拉伸。预拉伸的有效系数宜取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