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53-2014 建标库

3  输油工艺

3.1  一般规定

3.1.1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计算输油量时,年工作天数应按350天计算。

3.1.2  管道设计输量应根据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规定的输量确定,设计最小输量应符合安全经济及输送条件。

3.1.3  输油管道宜采用密闭输送工艺。采用其他输送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说明其可行性及必要性。

3.1.4  管输多种油品时宜采用顺序输送工艺。采用专管专用输送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3.1.5  输送工艺方案应根据管道的设计内压力、管径、输送方式、输油站数量、顺序输送油品批次等,以多个组合方案进行比选确定。

3.1.6  输送工艺设计计算应包括水力和热力计算,并进行稳态和瞬态水力分析,提出输送中瞬变流动过程的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