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输油工艺
3.1 一般规定
3.1.1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计算输油量时,年工作天数应按350天计算。
3.1.2 管道设计输量应根据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规定的输量确定,设计最小输量应符合安全经济及输送条件。
3.1.3 输油管道宜采用密闭输送工艺。采用其他输送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说明其可行性及必要性。
3.1.4 管输多种油品时宜采用顺序输送工艺。采用专管专用输送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3.1.5 输送工艺方案应根据管道的设计内压力、管径、输送方式、输油站数量、顺序输送油品批次等,以多个组合方案进行比选确定。
3.1.6 输送工艺设计计算应包括水力和热力计算,并进行稳态和瞬态水力分析,提出输送中瞬变流动过程的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