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筑气候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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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2.:1.1条 建筑】气候:的区划应采》用综合分《析和主导因素—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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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条 ?。 建筑气候的—区,划系统分为一级区】和二级区两级—一级区划分为7个区!二级区?划分为20个区各级!区区界的划分应符】合图2.1.—2,的规定(见文后【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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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条! 建筑《。上常:。用的1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气温等!21个气候要素【的分布应按本—标准附录《一全国气候要素分】布图附图《1.1至附图1.2!1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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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条 :。 建筑气候参—数应按本标准附录二!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附表(一)!至(九)的规定采】用
! 注?当建设地点》与,。本标:准附:。录,二各表所列》气象台站的》地势、地形差异不大!水平距离在5—0km以内海拔高度!差在1?00m以内时本【标准附录二所—列建筑气《候参:。数可直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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